证券代码:600874证券简称:创业环保公告编号:临2025-045
债券代码:243568债券简称:GK津创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4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公司已于2025年11月12日将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以电邮形式发送给本公司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终止恩施市大沙坝一期、二期(谭家坝)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的议案
恩施市大沙坝一期、二期(谭家坝)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于2023年3月1日,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2023年4月10日,本公司与武汉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市政”)组成的联合体中标本项目;2023年5月23日,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项目,同意由本公司与武汉市政合资设立恩施市创环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施公司”)实施本项目。2024年2月4日,恩施公司接到恩施市政府通知,要求按照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的依据《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3〕115号)进行整改。恩施市政府以本项目终止特许经营的方式向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送了整改方案,并召开专题会明确终止相关事宜。后续本公司、武汉市政及恩施公司持续与恩施市住建局等部门沟通终止相关安排并达成共识。经分析,本公司认为终止恩施市大沙坝一期、二期(谭家坝)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特许经营项目能够实现投资平衡,不会对本公司经营发展产生影响。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恩施市创环水务有限公司终止本项目并同意签订《恩施市人民政府与恩施市创环水务有限公司解除〈恩施市大沙坝一期、二期(谭家坝)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协议书》,根据恩施公司与恩施市住建局拟签署的项目终止协议,明确恩施公司清算总金额可以保障恩施公司累计投入的资金(含应付未付款项),能够实现投资资金平衡。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终止赤壁市陆水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特许经营TOT项目的议案
2024年7月29日,本公司以参与公开招标的方式中标赤壁市陆水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特许经营TOT项目(下称“该项目”)。该项目采用TOT模式实施。2024年11月7日,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投资该项目并设立赤壁创环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壁创环公司”)。鉴于该项目在建设阶段实施了TOT转让,不符合特许经营TOT模式的实施要求,未能通过国家发改委审核,该项目无法继续实施,赤壁创环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收到赤壁市住建局函件,明确“解除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本公司认为按照终止协议约定,可以有效保障收回转让款,赤壁创环公司投入的前期费用也已通过其他方式实现投资平衡,终止该项目不会对本公司发展产生影响。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赤壁创环公司终止该项目,并同意赤壁创环公司与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署《赤壁市陆水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特许经营终止协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设立宁国经开创环水务有限公司(暂定名)开展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基础配套设施运营项目的议案》
安徽省宁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国建投”)拟通过设立合资公司模式引入具备综合实力的国企背景专业环保设施运营单位,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以承接宁国建投及其子公司所属城市基础配套设施资产的运营管理工作。项目合作范围包括港口园区污水处理厂(1万m3/d)、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0.15万m3/d)、河沥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在建,5万m3/d)的委托运营,未来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新增改扩建城市基础配套设施的运营服务,及园区内污泥、再生水开发利用等业务。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本公司与宁国建投共同出资设立宁国经开创环水务有限公司(暂定名),开展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基础配套设施运营项目,公司主责主业为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注册资本金为2000万元,其中本公司现金出资1200万元、出资比例60%;安徽省宁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金出资800万元、出资比例40%;首笔实缴注册资本金800万元,在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签发之日起1个月内双方按出资比例实缴到位,剩余注册资本根据股东确认的项目实际运营成本需求,足额实缴到位。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对河北国津天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北国津天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国津天创公司”)自2020年10月商业运营,由于当地污水处理服务费回款金额不足,存在运营资金缺口,向本公司申请借款,总额不超过4,000万元,期限3年,用于补充项目日常运营资金。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河北国津天创公司经营情况可控,提供借款风险总体可控,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因此同意为河北国津天创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3年。
按照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由于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城投”)持有河北国控津城环境治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国控津城公司”)40%的股份,因此河北国控津城公司是本公司关联方;因其持有河北国津天创公司30%股权,则河北国津天创公司是本公司关联附属公司,构成本公司关联方,本公司为河北国津天创公司借款构成关联交易,具体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H股公告”。
本公司董事唐福生、安品东、王永威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将以下议案提请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的议案;
2、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1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前述股东会召开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