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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美新材披露近五年监管情况:无处罚记录 曾两次被采取监管措施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988,证券简称:豪美新材)11月18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公告显示,公司因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相关情况进行自查,结果显示最近五年无被处罚记录,但曾两次被采取监管措施,公司已针对问题进行整改。

公告指出,自查结果显示,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不过,期间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曾两次收到监管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监管机构

措施类型

涉及对象

主要原因

2023年12月19日

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

出具警示函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董卫峰、副总经理兼时任董事会秘书陈涛

公司存在关于客户情况的信息披露不准确,未及时更正澄清的情况

2024年1月10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董卫峰、副总经理兼时任董事会秘书陈涛

公司未正确反映披露公司汽车轻量化业务定位等信息,引起股价异常波动

针对上述监管措施,豪美新材表示高度重视,已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深刻反思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工作,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公告同时明确,除上述两次监管措施外,公司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