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防盗防闺蜜”重庆,女子和丈夫合伙开诊所,期间一女士常来看病,渐渐和女子处成闺蜜。不料,时间长了闺蜜竟与女子丈夫搞到一起,之后闺蜜离婚,两人更加猖狂,女子为了孩子选择隐忍,没想到,孩子办升学宴时丈夫不但不出席,还带着三去旅游,女子忍无可忍,质问丈夫,丈夫竟说女子脑子有问题,直到女子把丈夫和三姐堵在酒店里,一切终于败露。女子经过调查,在两年多的时间里,丈夫给闺蜜转账共计60多万元。女子告上法庭,要求三返还这些款项,法院判了。
以前常听人们说“防火防盗防闺蜜”,冉女士觉得这就是一个笑话,可这几年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让冉女士觉得,这话真的一点不假。
2020年,冉女士和丈夫为了孩子的学习,特意到重庆沙坪镇开了一家诊所。
夫妻俩一边经营着诊所,一边照顾孩子,小日子也算过得安稳而有盼头。
就在冉女士和丈夫开诊所后不久,有一名姓刘的女士经常来冉女士的诊所看病。
时间一长,一来二去,刘女士和冉女士夫妻处成了朋友。
冉女士更是把刘女士当成闺蜜,两人之间无话不说,经常一起出门玩。
冉女士说,刘女士没有工作,节假日经常约他们一家三口出去旅游,两家人的关系也不错。
有一次冉女士丈夫告诉她,刘女士和她丈夫关系不合,我们该多关心她,并说刘女士表现出很强的性 饥 渴。
因为她跟丈夫性生活不和谐,所以脸上总冒痘痘。
凭女人的直觉,冉女士觉得刘女士和自己丈夫关系不一般。
之后,冉女士通过观察发现,每个星期总有那么一天下午,刘女士和她的丈夫朱先生两人总是同时联系不上。
没多久后,刘女士离婚了。
冉女士感觉丈夫和刘女士走得更近了,但当时冉女士的儿子准备高 考,为了孩子,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直到孩子高 考后,冉女士给儿子办升学宴,丈夫没有出席,后来还听说,他带着刘女士母女到云南旅游。
冉女士忍无可忍,捅破了那层窗户纸,夫妻俩发生了激烈的争吵。
朱先生骂冉女士精神出了问题,两人的关系也越来越紧张。
不久后的一天,朱女士接到亲戚电话说,看到她老公和一名年轻女子在老家酒店开房。
冉女士挂了电话,当即赶回老家亲戚说的那个酒店。
当冉女士打开酒店房门的时候,看到老公已经穿好意思,而刘女士一件衣服都没穿。
冉女士气得冲上去跟刘女士撕扯在一起。
之后,冉女士因为这个事,被拘留了7点,还赔了刘女士3900元医药费。
从那之后,冉女士的丈夫彻底不回家了,还提出跟冉女士离婚。
后来,冉女士经过调查发现,从2022年到2025年期间,丈夫通过转账给刘女士转了大概67万元,其中包过520、1314等节日红包。
冉女士看着这些转账记录,痛心不已,丈夫竟然用他们两人挣的钱,给刘女士去养她一家。
如今他们的诊所也无心经营,丈夫给儿子的生活费也很少,冉女士房子的月供他也不供了,房子面临着法拍。
冉女士把刘女士告上法庭,要求她返还这些款项。
法院经过调查审理,最终判决刘女士返还冉女士62万元。
之后朱先生起诉到法院,要求跟冉女士离婚。
冉女士觉得自己和丈夫的感情没有问题,如果不是因为刘女士的出现,他们的婚姻依然很好。
冉女士仍然希望能跟丈夫复合。
《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等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本案中冉女士与丈夫朱先生合伙经营诊所的收入,属于婚姻存续期间的生产经营收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二人对此享有平等处理权。
朱先生未经冉女士同意,私自向刘女士转账67万元,其中还包含520、1314等节日红包,这些处分行为并非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严重侵犯了冉女士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
该擅自处分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这也是法院支持返还相关款项的重要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7条规定,该条明确夫妻一方为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目的,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行为无效,另一方诉请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本案中朱先生在婚姻存续期间与冉女士的闺蜜刘女士存在不正当关系,其向刘女士转账的行为正是为维系这种违背夫妻忠实义务的不正当关系,该赠与行为明显违背公序良俗,应认定为无效。
法院结合款项用途、是否存在合理支出等实际情况,最终判决刘女士返还62万元,既契合该法条维护夫妻共同财产权的立法目的,也通过裁判弘扬了婚姻家庭领域的公序良俗,对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财产处分行为作出了否定评价。
写在最后,婚姻的根基在于忠诚与信任,这份坚守不仅是对彼此的承诺,更是对家庭的责任。
冉女士的遭遇令人唏嘘,丈夫的背叛与闺蜜的背离,不仅撕裂了情感,也重创了家庭。
夫妻相处难免有摩擦,但唯有守住底线、坦诚沟通,才能抵御外界诱惑。
愿每一段婚姻都能被用心呵护,双方以尊重换真心,用责任护团圆,让信任成为抵御一切风险的坚固铠甲,传递温暖向善的家庭正能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