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调整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新车注册登记地须为海南省 11月2日,海南省商务厅发布关于调整2025年海南省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公告,调整如下: 自2025年11月4日0时起,在海南省申请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所报废旧车登记地(旧车车牌所属地)和所购新车注册登记地(新车首次上牌地)均应为海南省。即: 旧车报废时间(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上载明的交车日期为准)为2025年11月4日0时后的,所报废旧车登记地(旧车车牌所属地)应为海南省。 新车购买时间(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为2025年11月4日0时后的,所购新车注册登记地(新车首次上牌地)应为海南省。补贴标准和其他条件仍以《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5〕8号)为准。 对2025年11月4日0时前已完成旧车报废(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上载明的交车日期为准)的,旧车登记地(旧车车牌所属地)不受本次政策调整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