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又有三家公司被实施ST处理,分别为ST东尼、ST汇洲与ST太重。此三家公司皆因财务造假而获此“待遇”。
尽管这几家公司的负责人已受到相应处罚,然而,这样的惩处力度显然不足以起到警示后来者的作用。究其原因,处罚过于轻微。正所谓“乱世用重典”,唯有罚到让那些藐视法律、铤而走险的“蛀虫”们追悔莫及,甚至身陷囹圄,方能彰显法律的震慑力。
这些人为了一己私利,让公司股东承受了巨大损失,令中小投资者苦不堪言。若不对他们施以重典,实难平息民众的愤慨。
各位条友对此有何看法呢?

近期,又有三家公司被实施ST处理,分别为ST东尼、ST汇洲与ST太重。此三家公司皆因财务造假而获此“待遇”。
尽管这几家公司的负责人已受到相应处罚,然而,这样的惩处力度显然不足以起到警示后来者的作用。究其原因,处罚过于轻微。正所谓“乱世用重典”,唯有罚到让那些藐视法律、铤而走险的“蛀虫”们追悔莫及,甚至身陷囹圄,方能彰显法律的震慑力。
这些人为了一己私利,让公司股东承受了巨大损失,令中小投资者苦不堪言。若不对他们施以重典,实难平息民众的愤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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