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0月29日,厦门市政府发布《关于完善优化落户条件的通知》,明确2025年11月1日起全面放宽岛外、逐步放宽岛内落户限制,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引导人口有序流动。
新政将集美、海沧、同安、翔安四区列为“全面放宽”区域:租房备案并居住登记满半年,且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满3个月即可在租住地落户;连续缴社保满半年并居住登记满半年者,也可在就业地落户。思明、湖里两区则“逐步放宽”:需连续缴社保满2年、租房备案并居住登记满2年,方可在就业地落户。无房人员按单位集体户、就业地社区公共户、居住地社区公共户顺序申请,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随迁。通知已在厦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政策有效期由市政府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