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内蒙古日报
根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与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协议》(编号:内蒙农行批转2025-0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含相关下属分、支行)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与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各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立即向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如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联系人:李先生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路83号
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地址: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万铭总部基地6号楼
特此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8日
基准日:2025年2月28日单位:元
1234合计
保证人名称
内蒙古庆华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庆华集团阿拉善百灵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庆华集团庆华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庆华集团乌斯太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内蒙古额济纳旗庆华马克那林苏海特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庆华集团乌斯太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内蒙古庆华集团庆华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方式
抵押+质押+保证
抵押+保证
抵押
抵(质)押人名称
内蒙古庆华集团庆华煤化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庆华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庆华集团阿拉善百灵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庆华集团庆华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额济纳旗庆华马克那林苏海特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庆华集团乌斯太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内蒙古额济纳旗庆华马克那林苏海特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庆华集团腾格里煤化有限公司
内蒙古庆华集团阿拉善庆华矿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债务人名称
内蒙古庆华集团庆华煤化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额济纳旗庆华马克那林苏海特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庆华集团额济纳庆华矿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庆华集团阿拉善庆华矿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利息
237,647,417.06
27,169,099.22
26,658,009.05
10,622,001.11
302,096,526.44
费用
2,067,452.42
债权合计
1,026,494,700.54
127,081,269.34
123,942,811.64
50,601,001.11
1,328,119,782.63
本金余额
786,779,831.06
99,912,170.12
97,284,802.59
39,979,000.00
1,023,955,80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