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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武帝的姑姑馆陶公主守寡多年,然而51岁时却和18岁的小鲜肉厮混一起,汉武帝很头

汉武帝的姑姑馆陶公主守寡多年,然而51岁时却和18岁的小鲜肉厮混一起,汉武帝很头大。他只好找到了潇洒成性的东方朔,听说他一年换一个媳妇,应该可以搞定。没想到,东方朔见到馆陶公主时,说了三句话。 咱得先说说这位公主,她可不是一般人。她是汉景帝的亲姐姐,论辈分是汉武帝的姑姑。更要命的是,她还是汉武帝的第一任岳母,就是“金屋藏娇”里那位陈阿娇的亲妈。当年刘彻能当上太子,最后坐上龙椅,这位姑姑在背后那可是使了吃奶的劲儿。所以,刘彻对这位姑姑,那是欠着大人情的。 可这位姑姑呢,丈夫堂邑侯陈午一死,她这寡一守,就守到了五十多岁。人到这个岁数,按理说该清心寡欲了。嘿,她偏不。她看上了一个叫董偃的小伙子。 这董偃什么来头?他妈是卖珠宝的,常出入公主府。董偃13岁时,估计长得特水灵,公主一看就喜欢,说:“我替你妈养着。”就这么留在了府里。好吃好喝供着,还教他读书、算术、骑马、射箭。等董偃长到18岁,“圆房”了,史书上写得含蓄,叫“侍内”。您算算,一个50多的公主,一个18岁的“小鲜肉”,这在当时,绝对是惊天大瓜。 汉武帝能不头大吗?汉武帝这个人,雄才大略,但也好面子。姑姑兼岳母搞出这种事,皇家的脸往哪儿搁?按汉朝规矩,董偃“私侍公主”,那是死罪。 可馆陶公主也精,她知道侄子要面子,更惦记着当年的“拥立之功”。她先是把自家最好的园林“长门园”献给汉武帝,又给皇帝身边的大臣送金送银。 汉武帝一看,得了,姑姑都这样了,我还能咋办?他不但没治罪,有次去看姑姑,还主动说:“我想见见你的‘主人翁’。” 您品品“主人翁”这个词,汉武帝发明的,给董偃安了个名分。这下好了,董偃从一个“地下情人”直接“转正”,开始出入权贵圈子,跟着皇帝吃喝玩乐了。 事情要是一直这样,也就罢了。但汉武帝心里那根刺,总得拔。他自己不好动手,毕竟欠着人情。这时候,他想到了一个人——东方朔。 说起东方朔,那可太有意思了。这哥们在汉武帝身边,就是个“滑稽之雄”。《史记》里写他,皇帝赏他吃的,他吃饱了还往怀里揣,弄得衣服上全是油。赏他布匹,他直接扛着就走。赏他钱,他转头就拿去长安城里娶漂亮媳”妇。而且还“率取妇一岁所者即弃去,更取妇”,大概意思就是一年换一个,还不给分手费,钱都花在下一任身上了。 在别人眼里,这简直就是个“官渣”。 但汉武帝懂他。这种看似放浪形骸的人,心里比谁都明白。而且,让一个“风流成性”的人去处理一件“风流韵事”,在外人看来,也合情合理,不那么突兀。 机会来了。 一天,汉武帝在未央宫宣室殿大摆宴席,请姑姑馆陶公主。注意,这宣室殿是先帝规制的国家正殿,是议论国家大事的地方,非常严肃。汉武帝特意下诏,让董偃也跟着来。 这信号很明显了:汉武帝打算借这个场合,彻底把董偃的身份“合法化”。 馆陶公主和董偃估计正得意呢。车马到了殿外,董偃刚要往里走,突然,一个人拦住了他。 谁啊?东方朔。 此时的东方朔,正“持戟立于殿下”,威风凛凛。他可不是来跟公主聊天的。他直接对着汉武帝上奏。 这就是标题里说的“三句话”,不过,这可不是对公主说的,而是当着满朝文武的面,对汉武帝说的董偃的三大罪状: 第一句罪:“董偃以人臣私侍公主,此罪一。” 第二句罪:“败男女之化,乱婚姻之礼,伤王制,此罪二。” 第三句罪:“陛下深入研究《春秋》和‘六经’,以王道正统治理国家。董偃不学无术,醉心奢靡,是国家之大贼,陛下之大魅,此罪三。” 汉武帝沉默了。他想打个圆场:“唉,朕都已经请了,下不为例吧。” 东方朔立马顶回去:“不可以!” 他指着大殿说:“这宣室殿是先帝爷定下的正殿,不是什么人都能进的!这种违法乱纪的家伙进来了,这殿还叫正殿吗?” 这下,汉武帝没台阶了。他要是否认东方朔,就等于承认自己“不守规矩”。 汉武帝只好说:“行吧。” 结果董偃连未央宫的正门都没进去,被勒令从东边的侧门滚蛋了。皇帝在北宫另外给他开了个小灶。 这事儿一出,“董偃之宠由是衰”。他那点靠着公主得来的体面,全被东方朔撕碎了。小伙子心理素质也不行,受了这打击,估计也知道自己没戏了,三十岁就忧郁死了。 汉武帝呢?转头就赏了东方朔黄金三十斤。 汉武帝真的“头大”吗?他头大的是没法亲自动手。东方朔这事办得太漂亮了。 他看似在骂董偃,其实是在帮汉武帝“立规矩”。他知道汉武帝碍于人情,所以他来当这个“恶人”。他把这件“桃色绯闻”直接上升到了“破坏王制”的政治高度。汉武帝要维护自己的统治,就必须“大义灭亲”。 东方朔这个“一年换一个媳妇”的浪子,在关键时刻,却成了维护“礼制”最刚的那个人。 至于馆陶公主,她倒也是个狠人。董偃死后几年,她也去世了。临终遗言,不顾所有人反对,非要和董偃合葬在霸陵。

评论列表

用户10xxx09
用户10xxx09 4
2025-10-26 23:04
妇有情,夫有意,怎么不掖着藏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