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浙江宁波慈溪博睿游泳馆,一名男子在游泳馆浅水区跳水时发生意外,颈椎断裂。

橙柿互动从死者的表姐邹女士处了解到,死者姓胡,是慈溪慈吉小学的体育老师,事发前,他带着女儿在游泳馆游泳。
“弟弟36岁,是名很优秀的体育老师,平时会去这家游泳馆游泳,今年是第四年。”邹女士说,当天晚上6点34分,弟弟教7岁的女儿跳水姿势,结果跳水下去后颈椎断裂。他女儿看到爸爸脸朝下的时候,使劲地想把他拉起来,”她这么小,根本抬不动。“
邹女士说,馆里大概有十来个人,但是大家没有发现异常。“女儿没有意识到向周围的人求助,也没有喊救命,只是努力地把爸爸抬起来,12分钟后,她匆匆往家里跑,去喊妈妈。”
等她和妈妈一起到游泳馆的时候,救护车已经来了。
邹女士说,她知道弟弟有过错,不能在这里跳水,但是,从弟弟跳水出事后以及女儿施救的这段时间,一共16分钟内,没有救生员出现,这就是游泳馆的责任。“如果救生员第一时间施救,哪怕颈椎断裂,高位截瘫,也总归是活着,而不是现在的溺亡。”
她说,溺亡是医生出院小结写的。
橙柿互动也联系了博睿游泳馆负责人,他说,如果我们是有责任的,我们会承担应有的责任。
“胡先生是游泳馆的常客,几乎每天都来。他是一名体育老师,明知道游泳馆是禁止跳水的。而且,在浅水区跳水的这个动作本身就很危险。”
“游泳馆里有8个教练和救生员,出事的时候正好是吃饭时间,馆里有3名救生员。附近的客人和我们的救生员看到了胡先生的异常情况,但是看到她女儿在身边,以为是在闹着玩,就没注意。水底下憋气五六分钟很正常的。”
他说,等胡先生的女儿跑出游泳馆后,他们才意识到了不对,才上前去查看,“这时胡先生是有心跳的。”
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进行报警,胡先生被送往医院抢救。
该负责人说,他们支付了2万元医药费,“胡先生在医院里抢救了四天。”
他反对邹女士提出的“溺亡”说法,说当时是有生命体征的,不然医生也不会在ICU进行抢救。
“我们已经把所有的材料提供给了相关部门,如果我们是有责任的,那么我们会去承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