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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女子在丈夫入狱后,才得知丈夫一直患有艾滋病,已长达10年,这让女子感到十分

云南,女子在丈夫入狱后,才得知丈夫一直患有艾滋病,已长达10年,这让女子感到十分气愤和害怕。因为丈夫一直称自己得的是“肝病”,甚至在性生活中从不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好在女子经过检查,未发现有感染迹象,但女子还是提起撤销婚姻之诉。(来源:荆楚网) 据悉,女子王某和李某相识不久便确定了恋爱关系,又没过多久便领了结婚证,但婚后几年一直没有孩子。 2021年12月份,李某因为开设赌场,被法院判了刑,之后入狱服刑。王某并没有离开李某,还有机会就去探监,诉说思念之苦。 然而在一次探监时,狱警突然要求王某准备一些抗艾滋病的药,这让王某十分诧异,也直到这个时候,王某才得知李某患有艾滋病,而且早在2011年就已经确诊了。 王某顿时气愤不已,因为李某虽然一直有吃药,但他一直说自己是肝病,王某也没有怀疑过。 王某顿时又感到一阵后怕,因为二人自从结婚后,在夫妻性生活上就一直没有采取过安全措施,所以她十分担心自己被传染了。 为了搞清楚自己有没有被感染,王某去医院做了全面检查,发现并没有被传染到,这也放下了心。 不过,李某的隐瞒还是让王某无法接受,所以她向法院提起了撤销婚姻的诉讼。 《民法典》第1053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本案中,王某和李某结婚后,虽然发现李某经常吃药,但她并不知道那个药是用来干嘛的,一直以为是治疗肝病的,直到探监时才得知李某患有艾滋病,之后不久王某便提起了诉讼。 因此,王某并未超过1年的诉讼时效。 那李某虽然患有艾滋病,但并没有传染给王某,说明控制得很好,这还算重大疾病吗? 其实,重大疾病并不代表是该疾病是否造成了危害结果,而是看该疾病是否具有重大的传播性、危险性。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艾滋病属于乙类传染病,虽然能通过治疗控制,但该病仍属于重大疾病。 因此,不管李某是否控制住了艾滋病的传染,他未如实告知王某,就符合隐瞒重大疾病的条件。 既然如此,王某要求撤销婚姻就有了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最终,法院是判决撤销了王某和李某的婚姻。自此,王某又恢复了单身,且还是未婚的状态。 对于这起案件,有网友表示为何不强制婚检,这样就避免了很多麻烦。 其实以前我国是有强制婚检的,但之后因为强制婚检的成本偏高、有些人不愿意婚检、有侵犯隐私的嫌疑、导致结婚率下降等问题,所以在2003年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出台后,就取消了强制婚检。 此外,婚姻是自由的,如果强制婚检,就违背了自由原则。 因此,如果男女双方打算结婚,有一方坚持不愿意做婚前检查的话,那另一方就要慎重考虑了。 对此,您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