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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开封,男子在妻子的手机里发现,她跟别人聊暧昧信息,对方问她:你多久没那个了,

河南开封,男子在妻子的手机里发现,她跟别人聊暧昧信息,对方问她:你多久没那个了,我知道你想那个了。男子气炸了,和妻子大吵一架后,她离家出走,男子找不到妻子,求助媒体,他哭诉:她一个多月谈了8个男朋友,我很没面子,但为了三个女儿,如果她愿意回来,我就原谅她。网友:这么大度,再让她找一个,加上你,刚好凑够一桌。

2007年张先生通过相亲认识现在的老婆,两人恋爱一段时间后走进婚姻的殿堂。

他们在一起17年,生有3个女儿,张先生为了给妻女更好的生活条件,长年在外打工。

前段时间,张先生从外地回老家,他发现妻子的行为举止有些异常,有时背着他偷偷跟人打电话,有时对着手机傻笑。

张先生问妻子,她支支吾吾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张先生有种不好的预感,妻子可能在外有人了。

为了证实自己的猜测,张先生提出,要看看妻子的手机,她一听连忙把手机放身后,警惕地问张先生想干嘛?

张先生一看妻子的举动,更加确定了,她心里有鬼。

两人因此发生争执,争吵中,张先生奋力抢夺过妻子的手机。

没想到在妻子的手机里发现惊人秘密。

原来,从8月份开始,妻子就跟不同的男人聊天,那言语出格,显得很暧昧。

有一个男的问她:“你多久没那个了?”

张先生妻子回复他说,我几个月没有了。

那个男的说,我知道你为啥找我了,你想那个了。

还有另一个男的让张先生妻子叫他老公,还有的男人说开车来接张先生妻子。

张先生数了数,从8月份到现在,他的妻子一共和8个男人聊暧昧信息。

张先生看着这些信息,一时之间,愤怒、失望、心寒,各种各样的心情复杂到了极点。

他质问妻子,为何要给他带绿帽子?

妻子没有解释,也没有否认而是冷冷地说,那我们离婚吧,接着两人发生了激烈的争吵。

吵到最后,妻子甩门而去,一连好些天,妻子都没回来,张先生也联系不上他。

冷静了几天,张先生想到自己的三个女儿,如果他和妻子真的分开了,自己的孩子将会在一个不完整的家庭长大,他有些后悔气跑妻子。

张先生迫不得已,找到媒体帮忙,当着记者的面,他喊话妻子:小女儿想你了,如果你回来,不干活也可以,我愿意原谅你。

记者和张先生来到他丈母娘家,丈母娘对记者说,张先生曾经打她女儿2次,所以女儿想跟他离婚了。

记者问张先生,有没有对妻子动过手,张先生说,前几年的确对她动过手,也是因为这样的事情。

当年张先生在外打工,他的父亲告诉他,他妻子跟别人有染,张先生赶回来确认了之后,太生气对妻子动了手,当时妻子写过保证书,求张先生原谅。

之后,张先生的妻子,安静了几年,手机也没有设置密码,他以为妻子改过自新,就把保证书撕烂了,没想到现在又这样。

张先生告诉记者,即便妻子这样,如果她愿意回来,他还是原谅妻子。

有人调侃,张先生的妻子累教不改,张先生依然选择原谅她,干脆让她再找一个,凑够10个刚好够一桌。

《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公序良俗即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它要求民事主体的行为应符合社会一般道德观念和公共利益。

在本案中,张先生的妻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多个男人聊暧昧信息,其行为明显违背了夫妻之间应当相互忠实的基本道德准则,也违反了公序良俗。

这种行为不仅伤害了张先生的感情,也对家庭关系和社会风气造成了负面影响。

虽然张先生表示愿意原谅妻子,但从法律角度看,其妻子的行为是不被法律所保护的。

如果双方因离婚等问题产生纠纷,法院在处理时会考虑其妻子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合理的判决。

如果张先生最终和妻子离婚,关于财产的分配法律如何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在本案中,张先生的妻子在婚姻存续期间与多个男人聊暧昧,其行为违背了夫妻忠实义务,属于过错方。

如果双方离婚,在财产分配上,张先生作为无过错方,可依据上述规定请求法院给予适当照顾,比如适当多分财产。

同时,考虑到他们有三个女儿,法院在判决时也会将子女的权益纳入考量范围,以确保子女的生活和成长得到合理的财产支持。

另外,张先生对妻子动手实在不该,从法律角度如何分析?

《民法典》第1042条规定,禁止家庭暴力。家庭暴力并非“家务事”,而是违法行为。

张先生因妻子出轨两次动手,即便事出有因,其行为仍构成家暴。若情节较轻,可能面临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若造成轻伤以上后果,还可能触犯刑法构成故意伤害罪,承担刑事责任。

同时,若双方离婚,张先生的家暴行为会使其成为过错方,在财产分割中处于不利地位,且会严重影响其对女儿抚养权的争取 。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