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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婚后又分手,女方拒绝退还彩礼,双方闹上法庭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践行“新时代六尺巷工作法”,金安区人民法院在微信公众号开设『金法‘枫’景』专栏,用于刊发本院各庭室尤其是基层人民法庭主动融入社会治理,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实质化解的生动实践。

“法官,我为你也做不了什么,只能来送面锦旗表达我的心意!”10月16日,金安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内,当事人专程送来的一面锦旗,以表达对民二庭法官助理胡磊的感谢。这面镌刻着认可的锦旗,是法院干警用初心、温情化解矛盾获赞誉的生动缩影。

据悉,该案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2024年,原告为缔结婚约向被告赠送黄金首饰,并在订婚当日支付彩礼。后双方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关系恶化,最终未办理结婚登记。分手后,双方家庭就彩礼及首饰返还事宜多次协商未果。原告主张全额返还彩礼及恋爱期间赠与的首饰;被告认为自身亦有付出,且纠纷造成心理伤害,拒绝退还。矛盾久拖未决,原告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婚约纠纷涉及情感与家庭关系,直接判决易激化矛盾,遂组织双方先行调解。过程中,法官结合彩礼纠纷有关规定向双方释明:“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彩礼原则上应予返还,但具体数额需结合共同生活时间、彩礼用途等因素综合认定。”同时,法官助理胡磊主动介入,采取“背靠背”调解方式,分别倾听双方诉求,引导互谅互让。

“原告赠送彩礼是为缔结良缘,被告筹备婚事也有巨大付出,如今缘分虽尽,体面的化解矛盾才对你们双方最有利。”经过多轮沟通,双方从最初的情绪对立、各执一词,逐渐缓和态度、明晰法理情理,最终达成共识,当场签署调解协议。被告表示将尽快履行返还义务,原告亦对结果表示满意。至此,这起因婚约引发的纠纷画上圆满句号。

近年来,金安法院积极落实涉彩礼纠纷相关新规,始终秉持“调解优先、案结事了”工作理念。通过柔性司法手段化解婚约中的情感纠葛与财产争议,既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以实际行动引导文明婚俗新风,为构建和谐家庭关系与社会氛围注入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