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刘佳
《宜宾三江新区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施行,这对四川首个省级新区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10月16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相关单位对条例相关情况进行解读。
“通过立法明确新区管委会法律主体地位、赋予行政管理权限、强化要素支持保障,为新区建设发展提供相匹配的制度供给,同时将已形成的建设发展经验总结提炼上升为地方性法规,依法进一步把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改革推向深入。”省人大经济委副主任委员吴泓在解读条例意义时表示。
理顺管理体制,充分放权赋能
宜宾三江新区于2020年2月设立,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三江新区发展,印发《宜宾三江新区总体方案》,制定了一系列支持发展的政策措施。五年多来,宜宾三江新区的发展势头强劲,2024年规上工业总产值突破1600亿元,地区生产总值从2020年的221.5亿元到2024年迈上600亿元新台阶。今年上半年,三江新区地区生产总值273亿元、增长8.2%,规上工业产值795.3亿元、增长9.6%。
解决新区管理的身份和权限问题非常关键。据了解,在条例起草审议过程中,省人大经济委、常委会法工委多次围绕管理体制、扩权赋能等重大问题深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凝聚共识,推动解决立法中的重难点问题。
条例明确了三江新区的功能定位,赋予其在区域协同、城市转型、产教城融合、开放合作等方面探索改革、先行先试的重任;厘清省级部门和宜宾市人民政府在三江新区建设发展中的职能职责,规定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三江新区建设发展的指导,宜宾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快推动三江新区高质量发展。
条例理顺了管理体制,充分放权赋能,明确三江新区管委会机构性质,厘清管委会职能职责,“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明确规定不能赋权或者委托的事项外,将三江新区管委会履行职能所需要的省级、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依法赋予或者委托三江新区管委会。三江新区管委会应当依法编制权力清单向社会公布,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贺江华介绍。
“立法前后历时两年多,展现了省人大常委会深入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保障宜宾三江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担当,以法治之力护航宜宾三江新区改革先行与创新探索的实际行动。”吴泓说。
创新协同机制,提升产教融合质量
“产教融合”是三江新区一大特色,条例给予了强力支撑。
条例规定,三江新区应当推进大学城、科创城建设,支持高校聚焦产业需求设置特色专业,共建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在三江新区办学的高校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三江新区应当围绕主导产业搭建校企协同合作平台,构建学教研产城一体化全域发展新格局,支持重点企业联合高校和院所共建创新联合体,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强化人才服务保障。同时在实施创新驱动、推动科教创新方面也有明确规定。
“目前,宜宾三江新区已集聚多所高等院校,下一步我们将依据条例,创新产教融合育人机制,推动高校构建以需求为导向的专业匹配机制,紧密对接产业发展需求,动态优化专业结构,推动课程内容与产业技术协同更新。”宜宾三江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谢光永表示,在优化协同创新机制,推动科研成果高效转化方面,将加快推动智能固态电池创新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集群等重大项目建设,共建校企协同创新载体,鼓励高校与企业共建联合实验室、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提供从技术验证到样品试制的全流程服务,打造“高校+创新型企业”“专业孵化器+创业就业”等典型应用场景。
同时,推动校城资源共享,提升产教融合质量,有序推动高校公共教室、图书馆、体育场馆等设施向社区开放,打破高校与城市间的物理与管理壁垒。深化校城文化融合与创新参与,支持以项目化方式打造大学城特色文体品牌。结合产业发展需求举办高端论坛、创新赛事,依托基层治理场景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推动高校师生深度融入三江新区建设,促进校城在文化、商业与治理层面的全面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