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湖北利川,女子婚姻期间与他人发生关系,要求离婚,因丈夫不同意她就起诉,家人劝阻后

湖北利川,女子婚姻期间与他人发生关系,要求离婚,因丈夫不同意她就起诉,家人劝阻后女子表示悔改,会和丈夫好好生活。可不到一年女子再次出轨,夫妻关系破裂,俩人开始分居,女子又起诉离婚,法院这样判了。 丽某与勇某俩人曾经也是别人羡慕的一对恋人,后来他们也顺其自然步入婚姻的殿堂。 他们婚后的生活也还不错,俩人的感情虽然没有恋爱时这么热烈,可总得来说感情还是很不错的。 婚后俩人育有一子一女,可以说是幸福的四口之家。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丽某觉得生活越来越平淡,看勇某哪哪都是缺点。 自此俩人小矛盾不断,丽某更加看不惯勇某,很多时候甚至都不回家。 后来俩人发生争吵,丽某就时不时跑出去不回家。 起初勇某并不知道,丽某出去是另有目的的,是为了见其他男子。 可没有不透风的墙,丽某以为她隐瞒得很好,但最终还是传到了勇某的耳里。 勇某虽然没有提出离婚,但妻子做出这样的事,他怎能不介意,俩人矛盾越来越深。 本就看不惯丈夫,丽某就趁着俩人发生矛盾时提出离婚。 家人一听说丽某要离婚,都劝她要为了两个孩子不要轻易离婚,也分析了她离婚所要面临的难题。 作为母亲,不管她怎样做事,可她心里始终都是有孩子的,丽某对孩子也百般不舍,于是承诺以后好好回归家庭。 勇某虽然心里隔应,可丽某毕竟是孩子的母亲,有她在孩子也能得到更好的照顾,于是选择暂时原谅了她。 勇某还想着如果她能够迷途知返,他也会试着重新接纳她,给她机会。。 可丽某不珍惜这次机会,时隔一年,也就是2025年,丽某再次和他人好上了。 作为丈夫,勇某怎么可能会选择再次原谅她,但也不想让她好过,始终不同意她离婚的请求。 双方的关系彻底破裂,丽某也搬走了,俩人正式分居。 丽某搬走以后,离婚的念头更加强烈了,她知道自己不可能重新和勇某再在一起了,多次提出离婚。 但勇某就是不想让丽某和她情夫双宿双飞,就是拖着不愿意离婚。 可丽某是铁了心要离婚,她顾不了是不是自己错了,毅然决然的起诉要离婚。 勇某知道俩人走到离婚这一步是定了的,但离婚不能让丽某如此轻松,于是提出丽某的行为,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 1、在俩人的婚姻中丽某不忠,俩人要离婚,在分配夫妻共同财产时勇某可以要求多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这是财产分割的核心原则。这里的“过错”就包括了出轨(与他人同居等)行为。因此,法律明确赋予了法院在判决时可以向无过错方倾斜的权力。 2. 勇某要求损害赔偿,是否合理呢?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丽某在婚姻期间不忠行为重复发生,给勇某造成精神痛苦,因此勇某作为无过错方不仅可以要求在财产分割上被照顾,还可以另外主张一笔损害赔偿金。 法院经过审理,最终判定丽某向勇某支付损害赔偿金10000元。 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应该做到相互忠诚,一方一旦做出对另外一方不忠的行为,不但破坏婚姻,也可能毁了一个家。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