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关于刘松明等5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怒政任〔2025〕1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省驻怒江各单位:
经州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刘松明任怒江州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免去怒江州公安局副局长(保留正处长级待遇)职务;
和金发免去怒江州人民政府研究室主任职务;
和向东免去怒江州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职务;
段晓星免去怒江州中医医院院长(事业管理五级)职务;
李胜兵免去怒江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兼州数据局局长职务。
怒江州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审核:钟玲
终审:许建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