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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风期间牛被电死,谁赔偿?”海口秀英区相关部门:系农户与相关单位以及用电业主间的民事纠纷

本报讯“台风期间牛被电死了,也没有哪个单位出来负责,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近日,海口秀英区长流镇潭旧村村民李先生拨打本报热线反映此事。

“养牛的老李不知道怎么维权,我帮他反映。”据李先生介绍,他们是长流镇潭旧村村民,村里一些村民多年来养牛为生。10月5日,老李将牛群带到外面放养,因为台风天气提前将30多头牛赶回家中,后来发现牛少了一头。当时风雨比较大,老李没有出去寻找。过了两天有村民说,在一处电表附近发现一头牛被电死了,不知道是不是老李家的。老李赶过去查看,发现是自家走丢的那头牛,已经死亡了。

“村民养大一头牛不容易,损失至少几千元,现在找了几个单位都说不是他们的责任,我们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李先生说,事发后,老李向供电部门等进行了反映,但供电部门要老李去找用电业主,因为漏电的位置是表后线。而用电业主说漏电是因为电缆被偷了,也不愿意承担赔偿责任。

记者昨日下午从秀英区相关部门了解到,该起事件属于农户与相关单位以及用电业主之间的民事纠纷,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海南道哲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宁表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因电力运行事故给用户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电力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是,电力运行事故由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电力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1.不可抗力;2.用户自身的过错。因用户或者第三人的过错给电力企业或者其他用户造成损害的,该用户或者第三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该起事件中,牛被电死的原因可能是电表附近线路漏电,且漏电位置位于“表后线”。表后线通常由用电业主(即线路的所有者或使用者)负责维护和管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规定:“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因此,该起事件中,如果漏电线路对周边人畜构成持续危险,电缆被偷是第三方责任,用电业主可能仍需先赔偿,然后再向第三方(偷窃方)追偿。(记者苏钟编辑符宛宜程偲李小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