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1证券简称:利欧股份公告编号:2025-059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担保情况概述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5年9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兴资源”)全资子公司温岭联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岭联盈”)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温岭支行”)、台州市金控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金控”)或其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合计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3亿元。创兴资源及温岭联盈为该笔担保提供反担保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9月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2025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相荣拟就公司为温岭联盈向兴业银行温岭支行提供的担保责任及为温岭联盈向台州金控或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责任提供反担保。
近日,公司与兴业银行温岭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温岭联盈与兴业银行温岭支行之间自2025年9月28日起至2026年9月27日期间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的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1亿元整。公司已分别与创兴资源及温岭联盈、王相荣签署了《反担保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温岭联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颜文琪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7月1日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东部新区松航南路426号(办公楼一楼东面第一间)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股东情况:创兴资源持股90.00%、创兴资源全资子公司杭州中狮传媒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0%。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监理;公路工程监理;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金属门窗工程施工;水污染治理;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单建式人防工程监理;工程管理服务;不动产登记代理服务;承接档案服务外包;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温岭联盈总资产157.73万元,净资产40.25万元。2024年,温岭联盈实现营业收入312.15万元,净利润5.56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
债务人:温岭联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主债权
合同担保的主债权包括:
(1)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额度授信合同》(即“总合同”)及其项下所有“分合同”。
(2)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具体约定每笔债务金额、债务履行期限及其他权利、义务的合同。
(3)保证额度有效期起算前已经订立的合同。
2、保证最高本金限额
(1)合同项下的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
(2)在该保证最高本金限额内,不论债权人与债务人发生债权的次数和每次的金额和期限,保证人对该最高本金限额项下的所有债权余额(含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额度有效期
保证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9月28日至2026年9月27日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259,663.5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4年度合并报表)的20.15%。其中,涉及金融机构的实际担保余额为210,451.9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4年度合并报表)的16.33%;涉及数字营销业务合作的实际担保余额为49,211.5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4年度合并报表)的3.8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反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