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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单大砍 95% 后金城医药实控人再申诉,其父立案前套现4000多万

10月9日晚间,金城医药(300233.SZ)一则公告,打破了市场对实控人、董事长赵叶青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所面临行政处罚的原有预期。

证监会二次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拟决定对赵叶青、王震、刘峰合计处以300万元罚款,其中赵叶青承担150万元、王震120万元、刘峰30万元;同时对赵叶青、王震分别采取4年、3年市场禁入措施。

此前,三人曾面临更为严厉的、合计6175.65万元的重罚,最新处罚金额大幅“缩水”95%,且未再提及“没收违法所得”。针对二次拟处罚方案,赵叶青仍选择继续申诉,这意味着300万元的罚单尚未完全定局。

立案前其父曾减持套现4000多万

赵叶青涉嫌操纵证券市场一案的脉络,在14个月前浮出水面。

2024年8月16日晚间,金城医药公告披露,赵叶青于前两日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其涉嫌操纵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

消息一出,市场反应剧烈。公告发布后的首个交易日(8月19日),公司股价放量大跌16.9%,收报11.95元/股,随后股价持续下挫,最低触及10.8元/股。

在立案消息公布前不久,赵叶青之父、金城医药创始人赵鸿富于2024年8月5日至12日期间,以14.39元/股的均价完成299.95万股减持,减持比例为0.79%,套现约4316万元。

赵叶青和赵鸿富同为金城医药的实际控制人。2011年2月,时年35岁的赵叶青接任董事长之位,并在四个月后带领金城医药登陆深交所,使其成为中间体行业首家上市公司。

截至2025年中报,赵叶青、赵鸿富分别直接持股金城医药1.88%、1.74%;同时,赵氏父子还通过金城实业持股20.46%。截至今日收盘,金城医药收报18.84元/股,涨2.22%,市值72亿元,以此估算赵氏父子持股市值合计约17.42亿元。

随着调查推进,2025年3月12日,赵叶青收到的首份《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给出了严厉的处罚预期:拟没收其与王震、刘峰的违法所得约1543.91万元,并处以约4631.74万元罚款,合计罚没6175.65万元,其中赵叶青个人需承担3087.83万元。

公告未披露具体操纵时段、手段等行为细节。这笔大额罚单一度让投资者担忧,实控人是否将面临较大资金压力、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性,以及拖累公司整体信誉。

金城医药近年来的业绩表现不算稳定。2023年,公司营收同比小幅增长0.93%,但归母净利润大降36.09%;2024年,归母净利润同比有所提高,但营收同比下降4.66个百分点。

2025年半年报显示,金城医药上半年收入13.6亿元,同比下降22.65%;归母净利润4338.32万元,同比下降66.78%,呈现量缩利减的局面。此外,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4亿元,同比下降40.34%,主因销售下降及回款减少;基本每股收益为0.11元/股,同比下降67.65%;扣非每股收益为0.1元/股,同样下滑明显。

二次申诉后处罚仍存“微调”可能

针对初次下发的拟处罚事项,赵叶青向证监会申请了陈述、申辩和听证。短短半年后,剧情出现反转。

从金城医药10月9日再次披露的情况来看,最终拟处罚金额仅为300万元,且未提及没收违法所得,较原预期骤降95.14%。公告中未明确处罚降低的具体原因。

此次调整并非监管“松绑”。笔者查询《证券法》及《行政处罚法》相关法定程序了解到,处罚金额的大幅变化,通常与违法所得认定调整、当事人配合调查程度、是否主动消除危害后果等因素相关。

例如,若监管机构在进一步调查中发现,此前初步认定的违法所得存在计算口径差异,或当事人在调查过程中主动提供关键证据、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符合“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形,监管机构便可能酌情降低处罚幅度。

根据程序,《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非最终处罚决定。被立案人收到告知书后,有权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或申请听证;若当事人未提出异议,或听证后监管机构维持原拟处罚意见,才会出具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针对证监会重新下发的拟处罚事项,赵叶青决定继续申诉。

这意味着,300万元的罚单仍存在“微调”可能,不过大幅回升至6100万的概率已不大。此前因“重罚预期”导致对实控人短期风险的市场担忧,也随处罚幅度下调而相应减弱。金城医药则在公告中强调,本次行政处罚“所涉主体为赵叶青个人,与公司日常经营无关”。

从长期视角来看,实控人曾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的负面标签,难免对公司的“信任资产”造成一定程度损伤。如何重塑市场信任,依旧是公司治理的长期课题。(文丨公司观察,作者丨曹倩,编辑丨曹晟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