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可真是人在餐厅坐,铐从天上来!山东青岛,一20多岁小伙和女友正享受温馨晚餐,三名帽子叔叔突然闯入,二话不说就给小伙戴上了手铐,周围食客全看傻了。原来警方正寻找一名离家出走的13岁女孩,人脸识别系统竟判定小伙女友与女孩“高度吻合”。更戏剧的是,此前警方多次来电,小伙都当诈骗电话直接挂断,还拉黑了。有顾客告诉记者,帽子叔叔带走小伙,没说是哪里的,也没有证件,小伙在几分钟后又回来要门店监控了。事后,警方当场将小伙释放,并道歉。 据大风新闻10月7日报道,2025年10月6日下午,陈默(化名)和女友林晓晓(化名)走进了广场内一家装修雅致的餐厅,准备享受一顿悠闲的下午餐,两人说说笑笑,点了几样喜欢的餐食,浑然不知一场意想不到的风波即将降临。 下午三点四十八分左右,三名身着正式警服的男子快步走入餐厅,他们的神色严肃,目光在店内迅速扫视,径直走向了正在用餐的陈默和林晓晓那一桌。 帽子叔叔几乎没有多余的言语,其中一人直接拿出明晃晃的手铐,“咔”的一声,干脆利落地铐在了还没完全搞清楚状况的陈默手腕上。 陈默显然被这突如其来的状况弄懵了,下意识地问了一句:“你好,怎么了?” 得到的回应是语气严厉的:“你不要说怎么了,抓的就是你!” 餐厅里瞬间安静下来,其他食客和工作人员,包括负责人在内,都“懵了”。 大家面面相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大事。当着女友和众多陌生人的面,陈默被三位帽子叔叔带离了座位,走向了餐厅外的电梯。 林晓晓惊慌地跟在后面,脸上写满了恐惧与不解。 有目击顾客后来提到,之前似乎听到帽子叔叔质问陈默为什么多次挂断他们的电话,陈默无奈地解释:“打了好几遍,我还以为是骗子呢,我就挂了。” 就在大家还在议论纷纷,猜测着这个小伙究竟犯了什么事时,更令人惊讶的一幕发生了。 大约仅仅过了五六分钟,陈默和林晓晓竟然又安然无恙地回到了餐厅。 陈默找到还在震惊中的餐厅负责人,解释道,刚才是一场误会,帽子叔叔抓错人了。 原来,帽子叔叔告诉他,之所以采取行动,是因为通过技术手段比对,发现他女友林晓晓的人脸识别信息,与一名近期报失的13岁离家女孩“高度吻合”。 警方怀疑陈默可能存在拐骗犯罪的嫌疑,因此在联系他未果后,直接上门实施了抓捕。 这三名帽子叔叔是挨个店铺排查过来的,还有其他店的店员跟着一起到了他们店门口,警方是为了寻找那名离家女孩,进行了大范围的搜寻,最终在监控或目击线索指引下,锁定了与女孩“撞脸”的林晓晓,以及陪同她的陈默。 为了核实情况,有记者随后联系了警方,在电话中确认了此事,并表示整件事的起因是“人比对错了”,家长辨认后认为林晓晓就是他的女儿。 而警方多次向陈默打电话,不仅没接,还把工作电话全都拉黑了,行为极其可疑,就采取了强制措施带离调查。 警方在发现弄错了后,已经当场道歉,而陈默也接受了这一道歉。 那么,从法律角度,这件事如何评价呢? 《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八条规定,人民警察依法执行下列任务,遇有违法犯罪分子可能脱逃、行凶、自杀、自伤或者有其他危险行为的,可以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约束性警械:……(二)执行逮捕、拘留、看押、押解、审讯、拘传、强制传唤的;…… 可见,法律允许在强制传唤时使用警械,但关键在于是否符合”必要性”,即,是否存在陈默可能脱逃、行凶、自杀、自伤或者有其他危险行为的情形。 根据现场描述,陈默在被抓时很淡定,只是询问怎么了,并未表现出任何暴力反抗或企图逃跑的迹象,且他是在公共场所与女友用餐,周围都是人,脱逃的可能性相对较低。 在这种情况下,直接使用手铐进行约束,其必要性是存疑的,警械的使用应当遵循最小侵害原则,即在不使用警械也能达到执法目的时,应尽量避免使用。 三名帽子叔叔控制一名表现平静的年轻人,是否必须使用手铐,是本案中警方行为受到质疑的一个重要方面。 不过,警方是基于合理怀疑启动调查并试图传唤,具有初步的法律基础,陈默拒接电话和拉黑行为,强化了警方的怀疑,使得强制传唤具备了一定的合理性。 此外,本次事件发生,主要源于人脸识别技术以及家长比对错误。 人脸识别技术作为一种辅助侦查手段,其本身存在一定的误差率,警方依赖该技术以及家长的初步辨认,就采取了行动,但并未进一步调查,或存在侦查行为不够周密、审慎,未能尽到更高的注意义务。 那么,警方当场道歉后,陈默是否还有其他法律救济途径? 就本案而言,陈默最大的损害是名誉损害,也可能存在一定的精神损害。 基于此,陈默虽然接受了道歉,但如认为警方采取措施违法,依法仍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提起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等救济措施,以最大程度维护自身权益。 对此,您怎么看?万能生活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