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南京晨报
晨报讯(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金磊)10月9日,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单缴存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人提高至80万元/人。
通知称,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民生保障职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现对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进行调整。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单缴存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人提高至80万元/人。家庭(夫妻双缴存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仍为100万元/户。新规自2025年10月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2025年10月9日前未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银行应征询借款人意见进行相应调整,并修改贷款申请资料。2025年10月9日前已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做调整。
南京公积金发布同时做了政策解读,表示此次贷款额度调整以单人购房为重点,着重加大了对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支持力度。
在此次贷款额度调整后,南京继续执行省、市已出台的有关配套支持措施。一是支持上浮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相关政策:多子女家庭(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购买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20%,即额度调整后的最高可贷额度为96万元/人、120万元/户。二是参与住房“以旧换新”活动购新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20%,即额度调整后的最高可贷额度为96万元/人、120万元/户。三是购买新建绿色二星级(含)以上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20%,即额度调整后的最高可贷额度为96万元/人、120万元/户。四是购买经认定的新建改善型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20%,即额度调整后的最高可贷额度为96万元/人、120万元/户。
另外,多子女家庭或参与住房“以旧换新”活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绿色二星级(含)以上或经认定的新建改善型住房上浮额度可两相叠加计算,即额度调整后的最高可贷额度为116万元/人、144万元/户。多子女家庭购房、参与住房“以旧换新”活动购房的贷款上浮额度两者不叠加计算;购买新建绿色二星级(含)以上住房、购买经认定的新建改善型住房的贷款上浮额度两者不叠加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