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生人牵走精神病女子:160万债务背后,谁在钻空子? 刚刷到漯河这事儿,气得手都抖:患精神病的女子等公交时认识个男人,转眼就被哄着贷了160多万,还抵押房子、开公司、租20辆车,坑也挖得太深了。 毕女士发现时已经晚了,弟妹手机里全是还款提醒。一问才知,去年那男人主动搭话,说要带她“搞事业”,稀里糊涂就签了一堆文件,房子都给押出去了。 那男人倒会装,说不知道她有精神病,还嘴硬“贷款40万,公司在还,不会让她担责”。可公司是她当法人,车子在她名下,真出事了能脱得了干系? 更离谱的是银行的操作。精神病人通常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贷款得监护人代办,可多家银行居然直接放款,连基本的资格核实都省了? 这不是欺负人吗?毕女士说弟妹病情时好时坏,根本分不清合同里的坑。《民法典》早有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的合同无效,可这些合同怎么就生效了? 之前有类似案例,精神病人贷款后,法院虽判合同无效,但本金还是要监护人还。这家人本来就不容易,现在还要面对天价债务,日子怎么过? 那男人的话全是漏洞。自己为啥不当法人,偏要找个刚认识的人?20辆车实际谁在用?说“协调还款”,却连具体方案都拿不出,分明是拖延战术。 想起法律里的说法,要是银行没核实借款人情况就放款,本身就得担责。这几家银行怕是得说清楚,当初是怎么审核通过的,有没有猫腻。 最让人揪心的是这类群体的处境。他们认知有障碍,却成了别有用心之人的目标。之前就有精神病人被哄着签网贷,监护人最后被逼着还债,太无辜了。 毕女士现在只能先收集证据,准备做司法鉴定,确认弟妹签合同时的行为能力。这步太关键,是认定合同无效的基础,可过程哪有那么容易。 那男人所谓的“好意”,根本是把人当工具。利用精神病患者的弱势钻法律空子,就算暂时脱身,良心能安吗?这种算计,比债务本身更寒心。 这件事也给所有人敲了警钟:家里有精神障碍患者,一定要看好证件,别让陌生人有机可乘。银行更得把好关,别为了业绩把基本准则抛在脑后。 希望毕女士能维权成功,也希望这闹剧能警醒更多人:弱势群体不该是待宰的羔羊,那些钻空子的人,迟早要为自己的算计付出代价。
儿子打电话,让我过去和他们一起吃个饭,我拒绝了。因为这几天亲家来了,儿子儿媳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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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0xxx70
明显,内外勾结,找人背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