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齐齐哈尔,女子坐长途火车,车厢里有个大哥脱鞋后,脚上气味特别大,熏得女子饭也吃不下,觉也睡不着,女子没辙了,直接在平台上投诉,乘务员得知后出面,只说了一句话,既顾及了大哥的面子,也解决了女子的烦恼,让女子直呼心里暖暖的!网友:为什么不直接找乘务员?投诉是要扣钱的! 国庆假期,从齐齐哈尔开往南京的长途硬卧车厢里,李女士遭遇了件尴尬事。 同车厢一位大哥的脚臭味儿实在太冲,30几个小时的车程让她吃不下睡不着,整个人都快憋屈坏了。 10月2号那天,她实在扛不住,掏出手机在12306上发了条投诉信息。 没想到刚提交没一会儿,穿制服的男乘务员就找过来了。 人家说话挺讲究,没直接说脚臭的事,而是委婉地跟那位大哥商量,说您看这被子盖着脚暖和,要不把脚盖严实了?鞋子也往远处挪挪,省得沾灰。 大哥听了倒也配合,乖乖用被子裹住脚,还把鞋子踢到了铺位底下。 等大哥起身去接水时,乘务员偷偷把李女士叫到一边,说等一下给您换个下铺吧?这儿离门近,空气流通好点。 话音刚落,乘务员又让同事送来个新口罩。 这一连串操作让李女士心里暖呼呼的,虽说脚臭味儿不能立马消失,但人家这服务态度是真把她的诉求当回事儿了。 这事儿后来被李女士发到网上,不少网友都跟着吐槽自己坐火车时的类似遭遇。 有人说曾经被隔壁大叔的臭脚熏得全程戴两层口罩,也有人分享经验说现在火车座椅扶手上都贴着二维码,扫一扫就能填问题反馈单,比以前方便多了。 10月3号,记者专门问了12306客服。客服那边表示,遇到这种情况先找车厢里的工作人员,人家肯定当场帮忙协调。 要是现场解决得不够彻底,就扫座椅扶手上的"畅行码"填详细情况,信息直接传到列车工作组,他们会再派人来处理。 要是这两种法子都不见效,那就直接打12306客服电话,保准给解决明白喽。 现在李女士这事儿算是圆满解决了。她跟记者说,最让人感动的不是问题解决得多完美,而是工作人员那种"把你当回事儿"的认真劲儿。这种被重视的感觉,比啥都金贵。 而那位乘务员,既照顾了当事人的面子,又实打实解决了问题,这才叫有温度的服务呀! 但有人并不赞同女子的做法,说投诉查实是要下岗的!你可以找乘务员,实在不行找车长!你的一个简简单单的投诉!人家就给你忙前忙后!说小话,要真是多大点事也行,就这小事还投诉? 直接找列车员或者问题反馈就行,不要投诉,一个投诉对列车员来说很严重的,要开会挨批还要扣钱。 这是旅客和旅客之间的问题,为什么投诉能受理?受理的范围又是什么?真搞不懂这种投诉是投诉工作人员工作不好还是投诉什么?这是旅客之间的矛盾和问题,怎么能扯到工作人员身上,如果脚臭的旅客就是不愿意把脚放被子里怎么弄,这种投诉就不应该受理。 脚臭又不是工作人员给弄臭的,真不知道为什么这种投诉还能受理。自己受不了了可以直接让对方把脚洗洗或者把脚放被子里。 其次,卧铺车厢是有用水冲洗脚的条件的,有严重脚臭的人乘坐火车尤其是卧铺,更应该自觉的加以处理,避免影响他人,这也是体现出一个人的文明素质的程度。 那么,从法律角度怎么看待这件事? 《民法典》第819条规定:承运人应当严格履行安全运输义务,及时告知旅客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旅客对承运人为安全运输所作的合理安排应当积极协助和配合。 铁路部门作为承运人,需要保障车厢内的基本卫生环境。 乘客李女士因同车厢乘客脚臭影响行程体验,通过12306投诉后,乘务员采取"盖被盖脚""更换铺位""提供口罩"等措施,正是履行安全运输义务的体现。 承运人不仅需保障旅客人身安全,还应确保运输环境符合基本卫生要求。 案例中工作人员现场协调、提供解决方案的行为,既符合法条中"及时告知安全事项"的要求,也体现了对旅客合理诉求的积极响应,值得点赞。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李女士购买车票即与铁路部门形成服务合同关系,享有获得符合基本卫生标准服务的权利。 脚臭问题虽属乘客个人行为,但铁路部门有义务通过现场管理维护车厢环境。案例中,乘务员通过现场协调,提供替代方案,也就是更换铺位、发放口罩等措施,保障了李女士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如果铁路部门没有采取合理措施,导致乘客长期处于不适环境,则可能构成对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的侵害。 对此,你怎么看? 信源:都市报道 2025.10.4 关注@运良说法 学法律知识不迷路
黑龙江齐齐哈尔,女子坐长途火车,车厢里有个大哥脱鞋后,脚上气味特别大,熏得女子饭
运良说是非
2025-10-04 14:4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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