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抚顺,男子在父母离婚后随母亲去了另一个城市生活,父亲每月给付抚养费。成年后,父子离得远联系就少了,后来父亲确诊为肝癌晚期,一年后离世。男子二姑未通知他,直接操办了父亲全部后事。男子非常气愤,作为父亲唯一的儿子,他去世都不知道!于是,他一纸诉状将姑姑告上法庭,索要亡父的骨灰、及各种证件和银行卡。而姑姑却说其父亲生前已与他断绝父子关系,加上骨灰不知放在哪了,其余的证件都已丢失,无法返还。一审驳回男子全部诉求。二审却有不同看法。 1999年6月,辽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室里,高某全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不久后,8岁的儿子高某志随母亲前往重庆,父子分隔两地。 最初几年,父子俩还保持着联系。高某全每月都会按时将抚养费汇到重庆,逢年过节,高某志也会打电话给父亲。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父子俩的联系越来越少。 高某志总觉得父亲还年轻,来日方长,却没想到,这一疏忽,竟成了永远的遗憾。 2024年初,高某全被查出肝癌晚期。消息传到他姐姐高某香耳中时,她几乎崩溃。 作为姐姐,高某香立刻放下手中的工作,全身心投入到照料弟弟的生活中。 期间,有亲戚提醒她,应该通知远在重庆的侄子高某志,毕竟他是高某全唯一的儿子。 但高某香却摇了摇头,说:“他们父子俩早就不怎么联系了,高某志在重庆那么远,回来也帮不上什么忙,还得耽误工作,算了吧。”她还觉得,弟弟病重期间情绪不稳定,万一高某志回来后两人再发生矛盾,反而不利于弟弟的治疗。 2025年1月15日凌晨,高某全在抚顺市某医院病逝。 高某香强忍着悲痛,当场签署了死亡确认书、遗体火化同意书等一系列文件。随后,她联系了殡仪馆,将弟弟的遗体接走火化。 1月17日,高某香又独自操办了简单的葬礼,只有几个近亲到场。 葬礼结束后,她将弟弟的骨灰寄存到了当地的公益性公墓,并妥善保管了死亡证明、骨灰安放证以及弟弟的银行卡等关键证件。 高某志得知父亲去世的消息,是在1月22日。 那天,他正在公司开会,听到消息后,他冲出会议室,拨通了二姑高某香的电话,立即质问姑姑,为什么自己亲爸去世不通知自己。 电话那头的高某香沉默了片刻,语气平淡地说:“告诉你又能怎么样?你在重庆那么远,回来一趟多麻烦。你爸生前也说了,不希望打扰你工作。” “那是我爸!他走了我怎么能不知道!”高某志几乎是吼出来的,“我要回抚顺,我要见我爸最后一面,他的骨灰呢?” “骨灰……我也不知道放哪了,当时办后事太乱,可能弄丢了。”高某香含糊其辞,“还有那些证件,搬家的时候也找不到了,你别问了,事情都已经这样了。” 高某志气得浑身发抖,他无法接受这个事实。 接下来的几天,他多次给高某香打电话、发微信,想要索要父亲的骨灰和相关证件,但高某香要么不接电话,要么就以各种理由推脱。 在多次沟通无果后,高某志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2025年2月,他向抚顺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姑姑高某香告上法庭,诉求判令高某香返还父亲的骨灰、骨灰安放证、死亡证明以及银行卡等物品。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高某志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骨灰及相关证件仍由高某香占有,且高某香坚称物品已丢失,客观上无法返还。 最终,一审法院判决驳回高某志的全部诉讼请求。 拿到判决书的高某志心灰意冷,但他没有放弃。 他坚信姑姑在撒谎,父亲的骨灰不可能凭空消失。在律师的帮助下,他于2025年3月向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 二审庭审中,高某香为了证明自己的说法,提交了两段高某全生前录制的视频作为新证据。 第一段视频拍摄于2024年11月,当时高某全病情已经比较严重,他躺在病床上,虚弱地说:“我的财产都由我二姐高某香处置,我儿子高某志无权干涉。” 第二段视频拍摄于2025年1月10日,距离他去世只有5天,他看着镜头说:“我跟我儿子高某志已经断绝父子关系了,我死后,骨灰不用留着,撒到河里就行,后事一切都由我二姐安排。” 高某志的律师立刻反驳:“这两段视频不能作为有效证据。视频中没有明确的录制时间和地点,也没有见证人的在场证明,无法确定其真实性和合法性。所以,高某全在视频中所说的‘断绝关系’,在法律上不具备任何效力。” 为了查明案件事实,二审法院依职权调取了抚顺市殡仪馆和公益性公墓的相关记录。 真相大白后,二审法院进行了激烈的讨论。最终,法院作出判决: 一、撤销抚顺市某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 二、高某香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寄存于抚顺市某公益性公墓的高某全的骨灰返还给高某志。 判决生效后,高某香不得不将父亲的骨灰返还给高某志。 信源:热度新闻
辽宁抚顺,男子在父母离婚后随母亲去了另一个城市生活,父亲每月给付抚养费。成年后,
孙琪的书房
2025-10-04 12: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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