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背公序良俗!上海一大爷,将自己的一套房产50%的份额赠与给孙子,可万万没想到,儿子儿媳离婚,前儿媳带着小孙子住在这里,儿子只能挤在他们老两口的客厅里,大爷以住不下为由,要求搬去跟前儿媳和孙子同住,遭到拒绝后,将前儿媳告上了法庭,法院的判决结果让人意外。 想象一下,一个老人好心把房产一半给孙子,本想帮小辈安稳日子,结果家庭闹翻天,儿子离婚了,老人自己反倒住得憋屈,还得打官司要房住。这事发生在上海,牵扯产权、离婚和家庭伦理,法院判得挺出人意料,到底谁对谁错?往下看,你会发现房产赠与这事,藏着多少坑。 这个故事的主角是上海的王大爷,他是本地人,早年在工厂干活,退休后靠养老金过日子。他跟老婆生了个儿子叫王俊,王俊长大后娶了齐莉莉,两人婚后生了个儿子小王。小王从小有爷爷奶奶帮着带,长到十三岁已经是青少年了。齐莉莉婚前在公司上班,离婚后自己拉扯孩子。王俊离婚后没地方去,只能回爸妈家。王大爷一家起先住两居室,三代人挤一块,空间小,容易起小矛盾。王大爷夫妇后来搬到一居室,把两居室让给儿子一家。齐莉莉离婚后,继续跟儿子住两居室。王大爷性子急,因为儿子离婚还踢过他几脚。王俊工作一般,离婚后靠父母接济。这些人背景普通,就跟很多上海老小区里的家庭一样,没啥特别光鲜的地方。 王大爷的家在上海徐汇区,一套两居室,本来是全家挤着住。儿子王俊结婚后,王大爷夫妇跟小夫妻住了三年。那时候,齐莉莉生下小王,房子就显得不够用。三代人作息不一样,生活上多有不便。王大爷夫妇觉得这样下去不行,就商量着搬出去住,把两居室留给儿子一家。他们自己找了一居室住下,从2011年开始就这样分开过日子。大家本来相安无事,各自过各自的。 到2020年,小王十岁,王大爷决定把两居室一半产权赠给孙子。他带小王去房产部门办手续,产权证上写明祖孙各占50%。王大爷这么做,是想给孙子留点保障,以后日子好过点。没想到,2022年,王俊和齐莉莉闹离婚。齐莉莉起诉,法院判离婚,小王跟妈生活。齐莉莉继续住两居室,王俊回爸妈一居室。王大爷夫妇的一居室小,王俊只能在客厅搭床睡。三口人挤一块,王大爷觉得住不下,就想搬回两居室,把一居室给儿子。 王大爷去找齐莉莉要钥匙,要住一间房。齐莉莉不同意,说小王十三岁了,母子各住一室,没多余空间。王大爷不服,觉得房子有自己一半产权,怎么就不能住。他就把齐莉莉告到法院。起诉时,王大爷说,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他是共有人,有权住进去。齐莉莉辩称,双方离婚后没亲属关系,前公婆住进来违背公序良俗。引用民法典第八条,民事活动不能违背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她说,王大爷夫妇搬走十多年,现在强求同住不合适,会出现前翁媳同住的局面。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王十三岁,不适合跟妈一室住,齐莉莉作为监护人得跟孩子一起住,两居室刚够母子用。王大爷夫妇该跟儿子协商住处,跟前儿媳同住不妥。法院驳回王大爷请求。王大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产权变更已办,赠与不能撤销。王大爷夫妇继续挤一居室,王俊睡客厅。齐莉莉母子住两居室,小王上学,齐莉莉上班,一切按判决走。 这事不是孤例,在上海类似房产纠纷多见。很多老人像王大爷一样,早早把房产给小辈,想着养老有保障,结果家庭变故一来,就卡壳了。房产赠与在民法典里有规定,赠与人转移权利前能撤销,但产权变更好,就定死了。王大爷这步棋走得太早,没考虑儿子离婚的可能。现在儿子离婚,王俊没房产,老人自己也住得难受。齐莉莉立场也硬,她离婚后带孩子,房子是孩子一半,她有监护权,法院支持她这点合情合理。公序良俗这词,在法律上不是空谈,它管着社会底线,像前翁媳同住这种,容易出尴尬事,法院不让住也为了避风险。 这故事接地气,就发生在普通人家。很多人看完,会想自家房产怎么分。老人别太宠孙子,儿子离婚风险得考虑。齐莉莉这种前儿媳,离婚后独立,值得学。王大爷急性子,教训大。社会需要多宣传法律知识,避免这类纠纷。法院判例公开,网上能搜,帮人避坑。 这事看完,你有啥看法?房产赠与孙子对不对?法院判得公不公?欢迎评论区说说你的经历或想法,大家交流下,避免自家踩坑。
上海大师赛那“尖叫姐”的瓜真是越吃越扎心!真不是有俩钱、懂点进出口贸易就有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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