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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罘区发出绿色出行倡议书共享电单车必须停放在指定区域

水母网10月1日讯(YMG全媒体记者杨春娜通讯员马一平)共享电单车作为便捷、绿色的出行方式,已成为烟台市民短途出行的重要选择。然而,市区部分区域存在共享电单车随意停放、占用人行道甚至停放在机动车道上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城市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日前,芝罘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发出绿色出行倡议书,倡议市民规范共享电单车停放,一起营造安全、有序、整洁的城市环境。

严守停车区域,杜绝“马路下还车”。严禁在机动车道、行车道、路口禁停区域停放车辆,确保车辆停放后不影响道路交通和行人安全。所有共享电单车必须停在指定停车区域(点位),不得随意停放在马路路面以下(含辅路、机动车道及非机动车道)。如遇停车点已满,请选择周边其他合规停车点位,不得在禁停区随意停放。

规范停放方式,做到“整齐有序”。车辆应顺向停放,车头朝向一致,不斜插、不横放。不占用消防通道、无障碍通道、盲道等公共区域。不“一车占多位”,不将车辆停放在两个停车位之间的划线区域。

下一步,芝罘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加强巡查,敦促车企对还车技术迭代升级,对市民的违规停放行为进行依法劝导。同时提醒广大市民:滨海路沿线无停车点,特殊情况可临时锁车,30分钟内解锁继续骑行,超出30分钟将自动落锁并收取调度费;烟台五区内共享电单车品牌不同,不可跨区骑行,超出运营区将自动落锁并收取调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