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一女子每年都花4000多元给自己买保险,结果连续买了10年,得了肿瘤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却遭到保险公司的拒绝,女子不服,与保险公司理论未果,一怒之下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法院这样判! 麻烦看官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 向女士从没想过,自己购买的那份保险,最终会成为一座冰冷的堡垒,挡在她的面前,而不是当初承诺的雪中送炭。 一切要从十年前说起,那时向女士看到身边的朋友、同事,甚至亲戚,纷纷因为大病而陷入经济困境,家里的积蓄早早被医疗费用吞噬得一干二净。 她心里开始有了一个念头:“万一,我有一天也需要这种保障呢?”于是,她选择了每年拿出4000多元,为自己投保了一份保险。 保单里最吸引她的,是附加的18万元的重大疾病险。 她记得签下保单时,心里是那种安心的感觉,仿佛为自己构筑了一道安全墙。 尽管每年支付的保费让她有些心疼,但想着“万一”有个突发情况,至少能减轻一点负担,还是值的。 然而,这道墙,直到她真正需要的时候,才露出它冰冷的一面。 2022年向女士的腿部开始感到不适。她去医院检查,医生的诊断书让她的心沉了下来——骨巨细胞瘤。 这种病她没听说过,后来查了查才知道,骨巨细胞瘤是一种较为罕见的肿瘤。 尽管医生说它属于“良性肿瘤”,但她不敢掉以轻心。 于是,手术后她更加小心翼翼地观察身体变化,想着既然有保险,这场病倒不至于让自己家破人亡,可是命运总爱捉弄人。 三年后,她的旧病复发了,左腿的疼痛和肿胀感再次袭来,这一刻她觉得自己仿佛回到了病床前。 医生告诉她,肿瘤属于交界性肿瘤,虽然它并不被定义为恶性,但复发和转移的风险依然存在。 这段时间,她几乎是带着一种“终于用上了”的复杂心情,收拾起所有病历和证明,准备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她本以为,这不过是一个简单的流程,毕竟自己已经按时缴纳了十年的保费,怎么可能在关键时刻被拒绝呢? 然而,保险公司给出的回应却如一盆冷水浇在她的头上:对不起,您的肿瘤属于交界性肿瘤,根据合同条款,这不属于‘恶性肿瘤’的保障范围,不能理赔。 她愣住了,心里充满了不甘和愤怒,甚至有些崩溃,交界性肿瘤不算恶性肿瘤?那如果肿瘤真的转移了,危及生命,那才算“重大疾病”吗? 多次与保险公司理论无果后,向女士选择了走法律途径,她不想接受这种不公正的待遇,也不想让十年的坚持变成一场笑话。 于是,她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这场官司,实际上是她对自己十年付出的努力、对自己的坚持和权利的一场捍卫。 法院的审理,给了她一个意外的结果,在庭审过程中,保险公司引用了医学定义上的“交界性肿瘤”和“恶性肿瘤”的区分,试图以专业的壁垒为自己辩护。 但向女士从头到尾都保持着一个简单而坚定的态度:我不是医学专家,我买的是一份保障,而不是一本医学词典。 她拿出自己十年来按时交付的保费记录,那一笔笔积累下来的款项,见证了她对保险的信任与依赖。 在法院的判决中,法官明确指出,保险合同作为一种格式条款,在定义模糊不清的情况下,应当作出对投保人有利的解释。 保险公司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合同中明确解释了“交界性肿瘤”不在保障范围内,因此拒赔的理由站不住脚。 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支付18万元保险金,并豁免后续保费。 二审结果让向女士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法院的终审判决驳回了保险公司的上诉,维持了原判。 她深深松了一口气,尽管这场官司让她焦虑不安了很久,但至少她为自己的权益争取到了公正。 这个判决,不仅仅意味着她赢得了那18万元的理赔款,更重要的是,她赢得了对抗保险公司“文字游戏”的胜利。 在这场较量中,她不仅守住了自己的利益,也给了那些正面临类似困境的消费者一种力量。 她最终的胜利,不仅仅是个人的胜利,更是对整个保险行业的一次深刻警示。 保险本应是为消费者提供保障的工具,而不是成为拒绝和推卸责任的挡箭牌。 未来,更多的消费者在面对理赔时,应该更加关注合同条款中的细节,更加明确自己的权益。 希望这个案例能提醒更多人,在购买保险时,要仔细审视每一条条款,确保自己的保障是真正有效的。 而对保险公司来说,或许该是时候反思一下,如何通过透明和公正的流程,真正兑现保险的承诺,而不是让消费者在生死攸关的时刻,感受到冰冷的“条款”。 毕竟,保险最初的意义,不就是为了在突如其来的风雨中,能够给我们撑起一片温暖的天空吗? 对此大家有什么看法吗?欢迎在评论区里分享。
浙江杭州,女子逛商场时不慎踩到地上的水摔倒,得手术,商场垫付了19000,女子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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