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跟老公聊王健林被限高,
我随口吐槽:“他老婆林宁手里几千亿,咋不救老王一把?”结果老公一句话给我整清醒了
这事儿还真不是“夫妻本是同林鸟”能简单概括的。
首先得搞明白,
万达的债务主体是公司,
不是王健林个人,
他被限高是因为职位关联,
法律上林宁压根没义务替公司或者老王还债。
再者,那债务规模多大啊,
就算林宁真掏钱,
大概率也是填无底洞,
治标不治本,
反而可能把自己也拖进去。
所以别总拿“大难临头各自飞”说事儿,
成年人的世界,
尤其是商界,
哪有那么多感性的“救与不救”,
更多是法律边界和现实考量。
要是换成你,
面对这种明知道可能填不满的窟窿,
会咋选?来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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