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一男子离婚2次,又找了个女友,俩人约定,只搭伙不领证,女子搬到男子家里,过了6年,男子说女友对他孩子不好,孩子不敢来,他要分手,女子同意,但不肯搬走,因为没床,分手后还睡在一张床上,都不想看到对方,各自蒙头睡觉,男子崩溃,要撵她走,女子提出,不能白当了6年保姆,补偿2万,我立马就走!男子认为,女子住他的房,应该给他补偿,要不另买张床让她睡,但房租一年5000元,女子必须支付!网友:搞笑是吧?床都只有一张,还说孩子不敢来住? 张先生结婚两次,离婚两次,他心里害怕,再也不想踏入婚姻,可是,他又想找人照顾,于是,他四处寻觅,终于找到一个女友。 女友和他,都有自己的孩子,俩人认识之后,相互约定,只住在一起,搭帮过日子,不领证结婚,免得以后产生麻烦。 女友欣然同意,立刻搬进张先生的房子,女友十分勤快,很快把房子收拾干净。 俩人互相照应,彼此相处还算不错,孩子们时不时会来探望,彼此之间没有任何的隔阂。 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张先生发现了一个问题,他自认为对张女士家孩子掏心掏肺,他已经尽到了好男友的责任。 可是,自己的孩子来了,女友好像并不高兴,她爱理不搭,饭也不做,还会摆着臭脸,很不耐烦的样子。 从此以后,孩子不愿意再回来相聚,张先生思念孩子,都是在外面找个地方相见。 再到后来,张女士还和他闹腾,不允许他给孩子买一针一线,时间一长,张先生感到太不公平。 凭啥我对你的孩子尽心尽力,你对我的孩子却掖着藏着,俩人为此经常吵架,时间一长张先生彻底烦了。 对这段感情他后悔了,不该让女友住进自己的房子,如今孩子都不敢回来,就连给孩子买一针一线他都不敢。 张先生鼓起勇气,向女友提出分手,女友答应,反正和他早就没啥感情。 张先生心里高兴,终于可以摆脱女友,可他万万没有想到,女友住在他房子里不走。 女友答应分手,可她依旧和往常一样,该干啥干啥,丝毫没有搬走的样子,到了晚上,她还和张先生睡在一张床上,两张被子,各盖一张。 因为彼此不想看见对方,各自蒙着脑袋睡觉,彼此一句话不说,各自干着各自的事情。 张先生忍无可忍,认为女友对他这是冷 暴 力,既不理他,也不搬走,他心情崩溃,请来了记者寻求帮助。 可女友告诉记者,是张先生胡说八道,虽然住的是张先生的房子,可是俩人吵架,张先生动不动就撵她走。 女友气愤之下,曾经离开过两次,每次她走之后,张先生又求她回来,他自私任性,他想干啥就干啥,6年以来,把自己当做了免费保姆。 他需要时,召之即来,不想要时,挥之即去,这样折腾几次,女友再也忍受不住了。 女友认为,我和你住了6年,当做保姆一样伺候着你,你家里原本乱七八糟,是我精心把房子收拾的井井有条。 我关心你的衣食住行,把你伺候的像个老太爷一样,如今你想分手你就又撵我走。 这6年来,没有功劳还有苦劳,你拿孩子当做借口,你想分手,我不反对,给我20000元赔偿金,我立刻就走! 张先生舍不得给,他拉着记者,指着自己家洗衣机和床铺,她没干活,衣服都是洗衣机洗出来的! 张先生说,她住了我6年房子,她该补偿给我,物业费都是我交的,是她白住了我的房子。 她要非在这住也行,我出去买张床,让她睡另一个屋,一年给我5000元,可以和我当做室友。 女友对他嗤之以鼻,这是想尽办法,像我倒给你钱,门都没有!想赶我走,还是那一句话,给我2万块钱补偿我立刻就走! 那么,这件事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呢? 《民法典》第3条规定: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民法典》第1042条规定: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张先生与女友属于非婚同 居关系,未登记结婚,因此双方权利义务不适用婚姻关系的财产共有规则。 非婚同居双方未形成法定共有财产关系,经济往来一般视为自愿行为。 女方主张6年家务付出应获2万元补偿,但法律未规定同居期间家务劳动需强 制 补偿。 若同居期间无书面劳务协议或共同财产约定,女方难以主张法定赔偿。 女方要求男方支付20000元缺乏法律依据,男方的房租5000元主张亦无合同依据,均属于情感纠纷范畴,法律不会予支持。 《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女方要求张先生赔偿2万,本质上属于情感关系中的道德化诉求,而非法定债权债务。 若调解不成,建议通过调解几构介入,避免矛盾激化。 双方对同居期间的经济往来、物品赠与等,应留存书面凭证,防止分手后陷入举证困境。 张先生和女友当初是自愿恋爱,在感情不和后自愿分手,分手后一方向另一方索要补偿费用,这与公序良俗原则相悖。 目前双方经过调解,不再吵闹,愿意坐下来好好说话,但最终调解结果如何,还没有明确说明。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王哥说法 多学法律少吃亏!
河南郑州,一男子离婚2次,又找了个女友,俩人约定,只搭伙不领证,女子搬到男子家里
魔法云骑
2025-09-28 13:2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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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4xxx84
现在二婚同居搭伙,不都是租房子住吗,分手退房,直接各回各家,那有领家住的,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