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白嫖上了!”吉林长春,一男子和女友恋爱同居7年,女友却突然提出分手。男

脚步丈量远方 2025-09-27 09:26:45

“又白嫖上了!” 吉林长春,一男子和女友恋爱同居 7 年,女友却突然提出分手。男子不同意分手,女子就执意搬走,并拒绝与男子沟通,谁知男子竟直接要求女友,归还这些年为她花的钱。 女子为了脱身,给男子打了一张 5 万元的欠条,事后直接选择赖账。男子多次催收无果后,将女友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男子郭某亮是长春本地一家工厂的技术工人,女友李某在附近公司做文职,两人2018年经朋友介绍认识,相处半年就搬到一起同居。起初感情热络,郭某亮工资不算高,但每次发薪都会主动给李某转账,从几千到几百不等,逢年过节还会发520、1314这类有特殊含义的红包。 李某也不是完全没付出,同居的房子是她出面租的,房租大多时候由她垫付,偶尔也会给郭某亮买衣服、鞋子。七年下来,两人都觉得日子会平淡地走向结婚,直到2025年初,李某突然提出分手,理由是“性格不合,看不到未来”。 郭某亮彻底懵了,他想不通七年感情怎么说断就断,反复挽留无果,情绪渐渐变成怨气。李某收拾行李要搬时,他拦在门口,翻出手机里的转账记录,一笔笔累加起来有8万多,逼着李某要么复合,要么还钱。 李某急于脱身,争执到半夜终于松口,写下一张5万元的欠条,写明“今欠郭某亮五万元整,近期归还”,签上名字才得以离开。 可等李某搬去新住处,郭某亮催款时,她却变了态度。 李某说那些转账都是郭某亮自愿给的,同居期间她付的房租、买的日用品加起来也有六七万,算下来根本不欠他钱,欠条是被“逼得没办法才写的”。 郭某亮气不过,拿着欠条和转账记录一次次找上门,李某要么闭门不见,要么直接拉黑联系方式,催收彻底陷入僵局。 2025年4月,郭某亮带着欠条、转账截图和聊天记录,把李某告到了吉林省公主岭市人民法院,要求她偿还5万元及利息。 法庭上,双方吵得不可开交。郭某亮强调,欠条是李某亲笔所写,是对七年花费的结算,自己付出的不仅是钱还有青春,这笔钱合情合理。 李某则反驳,她向法庭提交了自己的转账记录和房租缴费凭证,证明自己也承担了大量共同开支,还坚称写欠条时受到郭某亮的胁迫,并非真实意愿。 法院审理时重点核查了两个关键问题:恋爱期间的花费性质,以及欠条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法官查明,郭某亮的转账多是小额、零散的支出,夹杂着特殊日期的红包,这些本属于恋爱期间维系感情的自愿赠与,按法律规定通常无需返还。但李某出具的5万元欠条,明确对部分款项做出了结算性质的认可,这构成了转化型的债权债务关系。 更重要的是,李某声称被胁迫写欠条,却拿不出任何录音、聊天记录或证人证言来佐证,无法证明签署时存在违背意愿的情形。 2025年6月,一审法院作出判决:李某向郭某亮支付5万元,驳回支付利息的诉求。判决理由很明确,欠条是李某真实意思的表示,可视为她自愿放弃了赠与财产的抗辩权利,双方的结算约定合法有效。 李某不服,上诉到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坚称欠条无效。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晰,法律适用准确,欠条并非基于虚假借贷,而是对过往经济往来的清算,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场纠纷戳破了亲密关系里的财务模糊地带。很多人觉得恋爱时花钱是心甘情愿,分手后追讨太伤体面,但法律对这类问题早有界定:日常消费、小额红包属于无偿赠与,不能要求返还; 可一旦双方通过欠条等凭证对款项做出结算,只要不存在胁迫、欺诈,就会被认定为有效约定。李某的赖账行为,错就错在既签下了凭证,又拿不出推翻凭证的证据,最终只能承担后果。 感情里的付出本是双向奔赴,可一旦掺杂算计,就容易变成撕破脸的闹剧。郭某亮的挽留不成转要账,李某的脱身写条又赖账,七年情分终究败给了金钱纠葛。 这起案件也给所有人提了醒:亲密关系中财务往来可以随意,但涉及大额结算或欠条签署,必须谨慎,毕竟“白纸黑字”的承诺,在法律面前有着不可忽视的分量。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1 阅读:20078

评论列表

goumai8888

goumai8888

36
2025-09-27 11:08

女子想骗吃骗喝,没成功,最后白嫖失败。

德行饮茶

德行饮茶

20
2025-09-27 11:39

我不支持任何一方,但是就这件事来看,法官判罚明显不当,五万块不是五百块,转账记录呢?要是现金给的话那也应该有银行的取款记录啊

怕瓦落地 回复 09-27 15:47
关键有欠条,还是女子自己写的,又提供不出被胁迫写欠条的证据,法律当然支持欠条这一明确证据

猩猩哥。 回复 怕瓦落地 09-27 16:27
关键女的本来就弱势一点,就算男的不拿刀,但是晚上两个人在房间里,男的说一句不写欠条就让你怎么怎么滴,女的怕了就写了呗。

用户10xxx26

用户10xxx26

19
2025-09-27 11:26

男的就是废物渣渣。[无奈吐舌][无奈吐舌]

用户64xxx41 回复 09-27 14:08

云淡风轻Myf

云淡风轻Myf

16
2025-09-27 14:00

这事不知真假,如事实的话,法官明显不辨是非,是草槁人,二人共同生活七年,男的大小化费转帐8万元,一年就1万另一点,那女的七年来付房租,给男的买衣服及日常生活用品据她自已说化了有六七万,看上去也正常的,都没采纳,只纠结于5万元的欠条,虽没有暴力胁迫,但被堵住,为了离开罢脱,没深思写下欠条,内心也是不情愿的,其实也是违背其真实愿的。我不信二级法院都会这样判,虚构情节的成分更多。

冬日暖阳

冬日暖阳

9
2025-09-27 14:39

七年八万多元摊到每个月约1000元。两个人生活——房租、水电气物业费用、生活费及其他费用加起来估计也要3800元,也就是说女子每月拿2800元(男子每月拿1000元)用于两个人的开销。然后两人分手了,男子再把他每月支付的1000元开支要回去!法官还支持。是这么回事吧

遛猴

遛猴

8
2025-09-27 12:59

男方白嫖成功😂

小眼睛的胖领导X

小眼睛的胖领导X

7
2025-09-27 15:13

哪个恋爱不是算计呢?不是贪财就是贪色,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渭醒点吧!要是我,那个女人长的还漂亮的话,就算了,算嫖资了,着来我比较高尚。

用户10xxx71

用户10xxx71

6
2025-09-27 11:18

男的很卑微

幸福一辈子 回复 09-27 15:22
说真的,这男的七年了还没结婚,你挽留留住人,留不住心,真的没意思,俩人在一起都互相花费,大方点分手就分手呗,着你如你说的,很卑微。

平安是福

平安是福

5
2025-09-27 15:38

男的给女的转账也是为了结婚既然你不给人家结婚了还钱是应该的

東正西邪

東正西邪

5
2025-09-27 13:35

五万七年直了,还要还就过分了[打脸][打脸]

树桩 回复 09-27 14:05
不是女的嫖男的吗?

普普通通中国人 回复 09-27 16:33
男的花费八万多,拿回五万,只花费三万多,七年期间,女方还付房租给她买衣服鞋子,总之来说等于没花钱,白白**了七年。

阿白

阿白

4
2025-09-27 13:54

我有个闺蜜和他男友两人同居三年。之后两人发生矛盾,闺蜜提出分手,男方要他还三年所用的钱,包括给女方的伙食费[横脸笑],两人同居了水电费,伙食费,他有吃有份,有用有份,这次她还会帮她的男友买衣服买裤子,分手了什么都不是了,衣服裤子也穿坏了,我也真是无语这种男人了,难道像这种事情所用的钱,女方都要还给男方吗?

盘键

盘键

4
2025-09-27 12:59

仙女也吃了一回亏

破名真难想

破名真难想

4
2025-09-27 14:51

你那个图片里也没写女的付出的情况。拳打的这么响亮女人要真付出了拿出图片证明啊,就靠你自己说别人就信啊

東海

東海

2
2025-09-27 14:42

女人的底线守不住就输掉了。。

唾面自干

唾面自干

2
2025-09-27 15:11

女的应该看不到希望,男的吧睡了人家七年都不结婚,理所当然了

用户10xxx39

用户10xxx39

2
2025-09-27 15:44

这男的不行

幸福一辈子

幸福一辈子

2
2025-09-27 15:19

七年了,在一起没啥意思了,不结婚就分手呗,很正常。

船长

船长

2
2025-09-27 15:55

渣男

远方的彩虹

远方的彩虹

1
2025-09-27 15:22

无奈碰上了无耻,这个女子太蠢了,不过还好可以补救,在到结婚时的彩礼钱加多五万块钱吧。

蔡玉霞

蔡玉霞

1
2025-09-27 16:15

现在的女子就是随便、未结婚就同居、结果分手无论有无拿钱都是吃亏了。

用户10xxx90

用户10xxx90

1
2025-09-27 13:16

白嫖七年还赚了五万。真的是开了眼了

用户69xxx84

用户69xxx84

1
2025-09-27 16:16

要是男的提分手,这个款项就不存在。因是女的提分手,并急于离开,写下欠条,法官才判返还。

用户10xxx09

用户10xxx09

1
2025-09-27 14:56

以后恋爱交往不要用现金!

用户13xxx12

用户13xxx12

2025-09-27 16:42

白嫖七年,还收获5万,神人也

绿洲之鹰

绿洲之鹰

2025-09-27 16:05

都想白嫖结果男方成功

脚步丈量远方

脚步丈量远方

脚步丈量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