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晚报微信公众号报道,在北京大兴法院审理的一起劳动争议案中,拿到北京户口后离职的小洋(化名),因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被判赔偿用人单位16.5万元。小洋是2021年6月入职某贸易公司任应用工程师的,入职时小洋签署服务期承诺函,申请公司为其办理应届生落户北京手续,承诺自北京市户口申请办理完毕之日起服务期不少于5年,若未完成承诺,自愿赔偿公司一次性支付成本损失和损害赔偿30万元。2023年9月,小洋以个人身体原因无法适应工作环境或条件向公司提出离职。 实事求是地讲,法院的判决是对的,既维护了公司权利,也给予了小洋一定的支持。因为,既然是双方承诺的事,就必须讲诚信,就要信守合同,而不是一句适应不了环境条件就提出离职,这是做人的原则问题,也是一个人的品质问题。 为了落户北京,就什么条件都答应。户口办成了,就想撕毁合约,这对年轻人来说,是非常不妥的,也是很不应该的。除非出现个人身体问题等特殊原因,一般情况下,是必须将承诺坚持到底的,是不能出尔反尔的。这个公司还是比较温和的,只是提30万元约定,按照北京户口的入户条件,恐怕30万元是不可能办得下来的。更别说,16.5万元,就更是捡到户口一样。只是,此举以后,对小洋就业也会带来影响,不诚信啊。就算是有更好的单位需要,才提出离职,预计到新单位后,也未必能够得到重用,原因就在于,信用太差。
据北京晚报微信公众号报道,在北京大兴法院审理的一起劳动争议案中,拿到北京户口后离
浩俊看世界
2025-09-25 12:2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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