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例!供货商马肉充驴肉被刑事追责并惩罚性赔偿80余万元 话说在北京石景山区,最近闹出一桩食品安全案子,挺让人长见识的。供货商张某为了多赚点钱,用马肉冒充驴肉卖给一家叫北京润泽毛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饭店。这事儿从两年前就开始了,一直到去年二月底,卖出去的假驴肉菜品加起来有八十多万块钱。结果呢,饭店卖给顾客的驴肉火烧啥的,全是马肉做的。去年三月,市场监管局一查,立马露馅儿了。张某被抓了个现行,不仅挨了刑事处罚,还得和饭店一起赔八十多万的惩罚性赔偿。这还是北京头一回在食品安全领域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闹得挺大。 先说说这案子是怎么冒头的。张某是干肉类批发的,平时从河北进货,转手卖给本地饭店。两年前一月,他开始和这家毛家饭店合作,专供驴肉。驴肉那时候价高,进货成本不低,他一看利润薄,就动了歪脑筋。马肉便宜多了,颜色也差不多,都是紫红的,纤维粗点,脂肪黄点,煮熟了味道没啥大区别。他先是混着卖,马肉驴肉掺一块,饭店厨师长李某也没细查,按驴肉价结账。张某为了拉关系,每斤给李某一两块钱的提成,一个月下来六百多块。李某收了六七千块,心知肚明,就睁只眼闭只眼。渐渐地,张某胆子肥了,直接全用马肉顶上,没给饭店检疫证明,饭店也没要。俩人这么干了十四个月,饭店只从张某这儿进肉,卖出去的驴肉菜品总额八十万七千九百九十三块八毛五。 这中间,饭店也犯了大错。按食品安全法,肉类得有检疫合格证明,饭店进货得查验,还得建记录制度。他们啥都没做,就直接上菜卖。顾客吃着以为是正宗驴肉,谁知道是马肉。去年三月十六日,石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饭店的驴肉,报告一出,马源成分阳性,驴源为零。饭店不但卖假货,还缺票据资质,挨了行政处罚。张某扛不住老板追问,才招了。案子去年九月移到石景山区检察院,刑事部门一看,这不光是伪劣产品,还伤公共利益,就转给公益诉讼部门。 检察院办案组没含糊,调销售台账,查资金流水,问饭店头头,请市场监管专家把关。确认了销售金额,还查出肉没检疫,属于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俩被告明知故犯,持续十四个月,没召回货,大批顾客不知情,风险大。按惩罚性赔偿的定位,得惩戒违法、警示别人、修复公益。考虑到张某认罪退赃,就按销售金额一倍要赔八十万多,外加公开道歉。去年五月二十六日,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八月二十日,法院七人合议庭开庭,全盘支持检察请求。张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一年六个月徒刑,缓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九万。他和饭店连带赔八十万七千九百九十三块八毛五,还得赔礼道歉。 这案子为什么是北京首例?之前本地没搞过食品安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办案组参考外地经验,专程去河北检察院学,研讨惩罚性赔偿怎么用,机制怎么创新。食品安全法一百四十八条说,卖不符合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可要价款十倍赔偿。但这是公益诉讼,针对公共利益,法院按销售金额一倍判,够严厉了。张某和饭店的行为,违反了法条禁止经营未经检疫肉类的规定,风险虽没实际害人,但潜在损害不小。检察官李玉洁说,持续时间长、面广,没召回,消费者生命健康有隐患。张云波主任补充,主观过错大,规模八十万,覆盖不特定人,认罪是减轻情节。
北京首例!供货商马肉充驴肉被刑事追责并惩罚性赔偿80余万元 话说在北京石景山区
淙淙谈历史故事
2025-09-24 21:4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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