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解气, 上海一位父亲为儿子婚前购置物业,买了2400w的房,全款一次付清,房产证上是儿子名字。结婚73天后因感情不合离了婚。女方起诉夫妻共同财产需分一半,法院判决女方在2400w内,分走了1500w后,父亲拿出儿子借条2400w,起诉女方,法院支持,最终判女方承担2400w范围内一半的债务及利息。这父亲太厉害了,想到这招,应该是高人指点了。就怕诈婚。一个男人绝不能让离婚的女人带走一分钱财产,你必须得狠。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我认为婚前财产的确属于个人的,但是这里说的那个女的,不管是不是婚前的就想着分钱,结婚73天就想离还有着骗婚行为。这个作者发这个内容是想说现在有些女的没有底线,不管是不是自己的一份就想着占有。之前有个女的去国外想要国外男友家的彩礼,她把国外当中国内地了,不管是不是自己就想占有。
物业费!可能要迎来重大改革!刷到物业费要改革的消息,我直接激动到想在业主群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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