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男子听说卖菜挣钱,可他又不想种菜,于是动了歪心思,穿着低胸、短裙,粉色上衣半夜去菜农地偷菜,他偷了380斤,以每斤2块钱的价格卖出去,才卖得780元。男子还嫌弃太少了,准备再次偷菜,却被菜农们发现,立马报警!
夜黑风高,乡村的田埂上寂静无声,只有虫鸣偶尔划破夜色。
一道诡异的身影却打破了这份宁静,余某某身着与夜晚格格不入的性感吊带裙和粉红色上衣,踩着高跟鞋,蹑手蹑脚地钻进了菜农的菜地。
他猫着腰,眼神警惕地扫视着四周,嘴角却勾起一丝自以为聪明的笑意。
余某某心里暗自得意地想:就我这装扮,谁能想到是个男的?
他伸手扯了扯滑落的吊带,觉得自己这“伪装”简直天衣无缝。
半夜三更的,就算有人远远看见,也只会以为是哪个女子路过,绝对不会把他和偷菜贼联系到一起!
此前,余某某总听人说卖菜能挣钱,可他既不想辛苦种菜,也不愿踏实找活干,反倒动起了歪心思。
余某某一直游手好闲,总想着不劳而获。
前阵子听街坊说卖菜能挣钱,心里顿时活络起来,可一想到种菜要日晒雨淋,批发蔬菜又要本钱,他便打了退堂鼓。
直到某天路过菜农的菜地,看着一畦畦长势喜人的蔬菜,一个歪主意突然冒了出来:偷菜去卖啊!不用本钱,晚上偷了白天就能卖,多省事!
可转念一想,夜里偷菜万一被人撞见怎么办?
余某某盯着镜子里自己的模样,突然灵机一动,男扮女装!
他翻箱倒柜找出之前不知从哪弄来的女性衣物,对着镜子反复比划,觉得穿上这身衣服,再趁着夜色掩护,绝对没人能认出他。
“完美!”他拍了拍手,又找来锄头和麻袋,心里已经开始盘算着:夜里扮成女人偷菜,白天恢复男装去摆摊,一偷一卖,神不知鬼不觉,简直是“致富捷径”!
打定主意后,余某某选在凌晨一点,趁着村民都熟睡时出发。
他钻进菜地后,借着朦胧的月光,专挑品相好、分量足的蔬菜下手。
锄头挥得飞快,菜叶被碰得满地都是,他却毫不在意,只顾着把蔬菜往麻袋里塞,心里还在嘀咕:多装点,多装点,明天就能多卖几块钱!
一番折腾下来,麻袋被塞得满满当当,余某某拖着沉甸甸的“战利品”,累得满头大汗,却满脸兴奋。
第二天一早,他换回男装,将偷来的蔬菜拉到市场,以每斤2到3块钱的低价匆匆抛售,到手的780元让他喜出望外。
可没过几天,新鲜感褪去,他看着手里薄薄的一沓钱,又开始嫌弃:才这么点?肯定是上次偷得太少了!
于是,余某某愈发大胆,一次又一次趁着夜色,穿着那身怪异的女装往返于菜农的菜地。
他总觉得自己的计划万无一失,心里却在嘲笑别人:你们怎么也想不到,那个偷菜贼就是我吧!
而另一边,菜农们每天清晨看到被糟蹋得狼藉一片的菜地,心疼又气愤。
那些蔬菜,是他们起早贪黑浇水、施肥、除草种出来的,凝聚着无数心血,如今却被小偷肆意破坏、偷走。
一开始,大家只能对着空荡荡的菜地骂几句,以为小偷偷几次就会收手,可没想到对方愈发猖獗,菜农们终于忍无可忍,集体报了警。
民警很快介入调查,根据菜农提供的线索,在菜地周边加强了巡逻。
这天夜里,余某某又像往常一样,穿着女装、扛着麻袋准备“大干一场”。
他刚弯腰挖下第一棵菜,就被早已埋伏好的民警抓了个正着。当他被按在地上,被迫扯下头上的假发、露出男儿身。
谁能想到,这个让大家头疼许久的偷菜贼,竟然用这样荒唐的方式伪装自己!
面对民警的询问,余某某再也无法狡辩,只能耷拉着脑袋,对自己多次男扮女装偷菜的行为供认不讳。
《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构成盗窃罪。
余某某多次偷窃行为,目前已经被刑拘,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刑法》第36条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余某某的盗窃行为致使菜农遭受了蔬菜被盗及菜地被破坏的经济损失,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