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前边的,继续说“自由”这个东西。 我们前边说“自由”是一种人权,其实这个“权”就是选择权。我国把这个纳入社会主核心价值观,其实也就是全社会能有一个“集体共识”:就是尊重每一个人——也就是既尊重他人,也尊重自己——选择自己“言行思想”的权利。 为什么要强调“尊重”人的自由选择权呢?是为了两个东西,一个是“和谐”,一个是“创新”。举个例子吧,就吃饭穿衣服这个事儿,大家只要稍微想一下就能明白,不同人群和个体对此的看法和做法是不同的——所谓“奇装异服”,所谓“西方资产阶级生活习惯”其实都是针对这种“生活方式方法选择”的。但是大家也知道,我们之对于别人的选择的谴责、干涉、批评、反对、抵制……其实也都有一个从反对到接受,或者从喜欢到放弃的过程。而且,如果大家把眼光再放大一点,便会发现,这个世界本身就是“多样化”的一种景观。 这样一来,我们也就明白了“尊重这个”其实就是一种明智、科学和文明的表现,对一个社会来说,这自然也就是一种“和谐”的表现。 尊重别人的“选择的自由”其实也是对“创新”的一种认可和期待,是对社会集体创新意识的一种肯定和激励。反“自由”就是不准你干这个,不准你干那个;不准你说这个,不准你说那个;不准你想这个,不准你想那个。我们对孩子,对学生,对车间的工人……是不是经常这样?但大家也都知道,“创新”其实就是在这种“自由”中实现的。“奇思妙想”其实就是从这种“自由”中来的。 特别是“思想的自由”。阿基米德要不自由,杠杆原理恐怕就不好普及。牛顿不自由,三大定律恐怕就有问题。爱因斯坦不自由,会怎么样呢? 权威、固有的认知、观念,其实就是在“自由”中消失的。人文科学是不是例外呢?看一看历史也就明白,还真不是。 “自由”很重要。但也不是没有边界。毕竟是一种“选择权”嘛。你做出选择,其实也是选择了要为你的选择承担的责任。 最后,引用叶挺将军的《囚歌》,算是对执着追求自由的人们的一种敬意吧—— 为人进出的门紧锁着,为狗爬出的洞敞开着,一个声音高叫着:爬出来吧,给你自由!我渴望自由,但我深深地知道———人的身躯怎能从狗洞子爬出!我希望有一天,地下的烈火,将我连这活棺材一齐烧掉,我应该在烈火和热血中得到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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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岔侃历史
2025-09-17 08:4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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