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公粮|1968年
佳先生文史
2025-09-14 07:08:19
照片拍摄于扬州。
国家对一切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俗称“公粮”。平均税率规定为常年产量的15.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平均税率,在征收农业税(正税)的时候结合各地区的不同经济情况,分别加以规定。
2006年1月1日,中国废止了《农业税条例》,这意味着沿袭了两千年之久的传统税收的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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