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女子右手血管瘤,需20多万治疗费,为筹钱应聘KTV。对方以“颜值不够”

博仑有意思 2025-09-10 16:48:36

浙江杭州,女子右手血管瘤,需20多万治疗费,为筹钱应聘KTV。对方以“颜值不够”要求整容,承诺术后月薪3万元,加1300元小费。女子信以为真,贷款36800元(分24期月还2011元)整容,术后容貌惨不忍睹,朋友告诉她,KTV上班无需整容。最终,她钱也没赚到,还因贷款及利息,不明真相的她无辜背负4.8万。 来源于:1818黄金眼 蔡女士术后,照镜崩溃,面容肿胀,伤痕累累,鼻贴胶布,双颊插满渗血导管,悔恨难当。 右手长瘤、相貌普通的蔡女士,来自山东德州一个普通家庭。 她被诊断血管瘤,面对二十多万治疗费,无力承担。 蔡女士无力承担手术费,肿瘤日益严重,生活深受影响。 做客服的蔡女士,月收入微薄。她虽极力节俭,面对20多万元手术费,攒钱希望几乎渺茫。 她在招聘平台上,收到陌生人消息,以介绍KTV工作为名与之联系。 面对月薪3万,加小费的承诺,蔡女士从未见过这么多钱,当即心动。 为求职,她辞去工作后,于8月31日抵达杭州。她先找到阿浩,阿浩告诉她,招聘工作由阿康负责,让她去联系阿康。 蔡女士联系上阿康后,对方上下打量了她一番,她心里直打鼓,生怕应聘不上。 阿康先介绍了工作,在KTV上班,每天能拿1300元小费,加上保底工资,每月轻松能挣3万。 蔡女士正因急需用钱而愈发急迫,可阿康只看了她一眼,随口以“长相不符合要求”回绝了她。 蔡女士正沮丧,不知如何是好,阿康话锋一转,又给她打气,虽说你现在的长相没达到要求,但只要做了整容,可能会变美。 对方劝蔡女士,问她愿不愿整容,如果没钱可以帮她贷款,还说只要变漂亮了,贷款一个月赚回来。 蔡女士对他全然信任,当即点头答应。随后阿康喊来男子阿卢,由阿卢带她去美容院。 她为做医美贷了36800元,分两年还,月供2011。 算下来,连本带利,蔡女士一共要还四万八。 但蔡女士管不了那么多了,她太想变美,也太想要高薪工作了。 期望越高,失落越重。手术结束,蔡女士看着镜中自己:面部肿胀、伤痕遍布,鼻梁上贴着刺眼的纱布。整张脸几乎面目全非,惨状令她濒临崩溃 朋友一听惊呆了,马上告诉她:“KTV上班压根不用整容,你被骗了!” 美容不成反毁容,蔡女士血本无归,还债台高筑48000元。剧痛与委屈袭来,她不禁失声痛哭。 为维权,蔡女士求助媒体。 面对记者,阿浩急忙推责,辩称“只是个跑腿的”,和蔡女士整容没关系。 阿康矢口否认,咬定蔡女士自愿整容,所有风险应自行承担。 记者调查发现,阿康实为医美渠道中介,并非正式员工。蔡女士此次整容,阿康按10%比例获得提成,共计3680元。 高薪工作只是个诱饵,专门画大饼,把求职女性钓上钩,再骗她们去背贷款做整容。 利用蔡女士手伤待医的困境行骗,这是乘人之危,更是底线沦丧。 事已至此,经媒体介入后,阿康同意在9月9日前,为蔡女士还清36800元贷款,并负担后续治疗费。 蔡女士以亲身经历,告诫求职姐妹,擦亮双眼,别因求职心切,而落入骗局。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第1款。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存在欺诈行为。需按消费者要求额外赔偿损失,赔偿金额为商品价款或服务费用的三倍。 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处3年至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阿浩、阿康虚构高薪KTV工作,诱骗蔡女士。谎称整容入职,诱贷36800元医美费,并从中骗取提成,该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蔡女士遭诈骗,在误导下贷款36800元,进行整形手术。目前,诈骗嫌疑人已立案调查。 蔡女士被阿康等人用高薪工作引诱,消费整容项目,面部遭损伤,此行为属隐瞒服务风险、夸大效果的欺诈性质。 不过,建议蔡女士,向医美机构,主张两项权益诉求。 一是,退还36800元手术费;二是,索赔110400元的三倍赔偿。 针对蔡女士,阿康承诺,一是9月9日前,务必还清贷款,二是负担后续康复费用。 对此,你们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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