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一70岁大爷路过健康管理中心,他一时尿急,进去借用厕所,谁知进去之后,不见出来,店员敲不开门,立刻打120急救并撞开门,发现黄某躺在地上,喊他没有回应,医生赶到,发现大爷已经没救了,法医鉴定,大爷是猝死,可家属认为,是商家延误抢救,这才导致了大爷死亡,家属告到法院,索赔21万,法院这样判了! 黄某已经70岁的年纪,他年纪大了,啥也不需要干,他没事遛弯,常在四周溜达转悠。 2024年8月27日,黄某吃饱喝足,他揣上点零钱,想走的远点,附近这一片的地形,他已经太熟悉了,他要去外面更热闹的地方转转。 他来到街上,果不其然,这里一家两行,满满都是店铺,有大超市,也有小商店,有小餐馆,也有大酒店。 路上行人匆匆,各人办着各人事情,黄某走走停停,一边溜达,突然看到街边有一家健康管理中心。 黄某径直走了进去,原来,黄某想上厕所,他一路憋着,四处张望,可看了半天,也没见有公共厕所。 他有些着急,一般小店没有厕所,超市商场里太大,他更是晕头转向。 这样一来,最好的地方就是这家健康管理中心,店面看起来不小,里面肯定能上厕所。 黄某推门进去,看见一位店员,急忙说明自己尿急,店员看他急的不行,点头答应,告诉他厕所的位置,黄某感激,急急火火走了进去。 他进去之后,把门反锁,憋了半天,赶忙解决方便问题,谁知他突然眼前发黑,一下摔倒,厕所处隐蔽,外面没人听到响声。 店员谢某来到厕所,他发现一间厕所门反锁,敲了几下,没见动静。 店里的厕所,如果没人,不会关门反锁,如果有人,敲门时肯定会应声答应。 谢某有点诧异,又拍了一阵,里面始终没见动静,谢某急了,叫来管理中心老板马某。 俩人拍门,还是不见应答,俩人怕里面有客人出事,急忙打了120电话。 谢某马某撞开大门,进去一看,黄某在地上躺着,没了动静。 俩人大声喊他,黄某依旧双眼紧闭,急救车呼啸而来,医护人员赶到现场。 医生对黄某做了检查,发现黄某没了生命特征,经过鉴定,黄某是猝死。 随后,家属接到了通知,急匆匆赶来,他们一看,黄某死亡,立刻大闹,和健康管理中心没完。 他们认为,黄某之所以死亡,是因为店里拖延了较长时间,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因此才导致了黄某猝死,没能抢救回来。 因此,家属告上法院,要求健康中心赔偿他们213538.8元。 健康管理中心大呼冤枉,是黄某自己跑来要借厕所使用,店里出于善意,看他着急,这才把厕所借给他用,谁也没有料到会出这样的事情。 并且,在店员发现厕所门打不开之后,和老板一起打120电话前来救治,同时,他们撞开了厕所门,发现黄某已经躺在地上。 经过鉴定,黄某是自身疾病引起的猝死,和其他人没任何关系。 因此,管理中心认为,店里对黄某已经尽到充分注意义务,对黄某的死亡并无过错。 因此,健康管理中心要求法院驳回黄某家属的诉讼请求。 那么,这件事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呢? 《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 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需对进入场所的人员承担安全保障义务,但该义务以“合理限度”为边界,不包括对不可预见的突发疾病导致的损害承担责任。 本案中,健康管理中心作为开放场所,向黄某无偿出借厕所属于善意行为。 店员在发现厕所反锁后持续敲门、并及时拨打120并破门施救,这已超出普通人对无偿借用场景的合理预期。 如果家属要求非医疗机构的商家配备急救设备或预判猝死风险,明显超出合理的限度。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 主张侵 权赔偿需要证明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本案中,黄某的死亡原因为猝死,是他自身疾病引发,法医鉴定及现场勘查时均未发现厕所存在安全隐患。 商家也在发现后及时拨打了急救电话,未有延误抢救行为。 家属主张延误抢救,但未能举证证明是因商家过错导致救治时间被不当延长,因此认定,因果关系不成立。 《最高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90条要求,当事人对自己主张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 本案中,家属需同时证明两点:一是商家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如厕所设施不安全或救助不及时;二是该过失与黄某死亡存在因果关系。 而家属没有证据证明厕所设施有问题,或商家存在主观拖延。 相反,商家的施救记录,如120通话时间、破门时间,证明商家在发现问题时已经积极履行了救助义务。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举证不足,家属的要求并不合理。 民法典鼓励社会互助,商家无偿提供厕所属于善意。 猝死具有突发性和不可预见性,安全保障义务不能无限扩张,否则将不合理加重普通经营者的负担。 因此,法院认为,健康管理中心是出于善心,无偿提供厕所使用,不应承担过重责任。 法院驳回黄某家属诉讼请求,家属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对此,你怎么看? @王哥说法
广东佛山,一70岁大爷路过健康管理中心,他一时尿急,进去借用厕所,谁知进去之后,
王哥说世情
2025-09-02 20: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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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珍娥
家属还好意思不服,他怎么有脸不服的?
三防牛老大
想钱疯了
愚公移山是为盗墓
逻辑就是你借他厕所死在你这你要赔钱,你不借他厕所憋死了你也可还要赔
用户10xxx55
从此中心商家的厕所外人绝无可能借用。
灵山王
这种家属明显属于刁民异类,穷疯了的!
就在你附近
这样的人不严惩的话,往后绝对是会大批涌现如此类型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