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白嫖了!深圳,一女子在网络聊天时,忽然收到一条每月25000元的包养信息,对方

咸鱼永不放盐 2025-08-25 14:27:23

被白嫖了!深圳,一女子在网络聊天时,忽然收到一条每月25000元的包养信息,对方还称要给女子金条和手机,女子便信以为真了,线下与之见面并发生关系。然而事后,对方又找借口让女子购买两瓶五粮液给他,女子依然照做,可对方拿到酒后,竟直接给女子拉黑,女子顿时懵了。

(信源:深圳新闻网 2025-8-13)

事情是这样的,女子李某在某个社交平台聊天时,一条陌生人的私信弹了出来:“包养你,每月给25000元生活费,不画饼,先给钱,有意就加QQ聊。”

虽然感觉很突然,但李某觉得这诱惑不小,还是加了对方。

对方自称张某,表示自己在做黄金生意,由于和妻子感情不好,所以想在外面找个伴,见面还能送李某一根金条当礼物。

李某心里有点迟疑,但经不住张某的攻势,他很快又发来一张苹果手机的购物截图,说已经给她买了。

看到这份“诚意”,李某心动了,随即答应和他在酒店见面。

见面的时候,张某真的拿出一根金条,说这黄金比较特殊,不好直接变现,他开金店的朋友能帮忙。

金条、手机等礼物的接连“轰炸”,让李某心里彻底没了防备,当晚就在酒店和张某发生了关系。

第二天,张某说让朋友帮忙把金条变现挺麻烦的,就让她买两瓶五粮液当回礼,他来转交。

李某没怎么多想,立刻买了酒给他。

可等她后来联系张某询问金条变现的事,却发现自己被拉黑了。

意识到情况不妙,她赶忙去检测金条,结果是假的。

而那张手机订单截图,也是P的——从头到尾,只有她买的五粮液是真的。

李某一下子傻了眼,随即拨打了报警电话。

经警方调查,原来张某是个惯犯,在两个月的时间里,用同样的手段骗了足足7个人。

很多网友愤怒地谴责张某的行为,觉得他骗财骗色太可恨了,必须严惩。

部分网友认为受害者李某有贪念,才会轻易掉进骗子的圈套。

他们指出,李某等人因为贪图张某承诺的钱财和礼物,没有保持应有的警惕,才会被张某的花言巧语和虚假手段所欺骗,强调“没有贪心,就不会上当”。

不得不说,这个案例也太奇葩了,李某原本以为天上掉馅饼,然而,没想到自己最后什么都没得到,还被骗财骗色,实在是令人唏嘘!

1、李某利欲熏心,在明知对方有家室的情况下,仍然同意对方“包养”的提议,可见她没有底线是导致其上当受骗的根本原因。

要知道,包养行为违背公序良俗。

虽然包养行为一般情况下不直接构成犯罪,但这种行为违背了社会道德和伦理规范,也违反了《民法典》中关于夫妻忠实义务等相关规定。

如果李某明知张某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可能构成重婚罪。

但在这个案子中,李某主要是受害者,她的权益受到了张某的侵害。

2、张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根据《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张某以包养为名义,虚构自己做黄金生意、与妻子感情不好等事实,并用假金条、P图的手机订单截图等手段,使李某产生错误认识,进而基于错误认识购买五粮液交给张某,张某的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而且张某在两个月内用同样的方法骗了7个人,诈骗数额较大,已经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所以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3、张某骗色该如何评价?是否构成强奸呢?

答案是否定的,所谓强奸罪,需要行为人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且违背妇女意志。

在这个案子中,李某在事发当时基于张某的种种诱惑,是自愿与之发生关系的。

张某的行为不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但他通过欺骗手段获取他人情感和身体,这种行为非常可耻,应当受到谴责。

总之,李某的例子再次提醒大家,千万不要被所谓的“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冲昏头脑。

无论什么时候,大家都要坚守底线,抵制住诱惑,不要涉足像“包养”这样的不法灰色地带,背后很可能有陷阱,只要贪念一出现,就容易给骗子可乘之机。

就像本案中的李某,一时被利益蒙蔽了双眼,落得个骗财骗色的下场,现在再后悔,早已追悔莫及。

0 阅读:1994

评论列表

游戏人间

游戏人间

2
2025-08-25 20:01

自己缺德总有报应的,看自己有怎样的福气,可以报在自己身上,可以报在老婆孩子身上,最后下地狱受报,从地狱出来,就算再有做人的机会,还要反过来还债,反正得不偿失。冤冤相报没完没了就更麻烦了。六道轮回公平得很,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善恶是不能相抵的。

猜你喜欢

咸鱼永不放盐

咸鱼永不放盐

咸鱼特派员!专注咸鱼派送20年!!!值得信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