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男子因压力大辞职修行。夫妻离婚。他把一套99平,市值225万房产和50万现金赠给17岁女儿。又给前妻15万。他带着50万出家修行。此后,他辗转多地,在山洞修行,精神状态崩溃。10年后他被迫还俗,让女儿每月给1000元赡养费。女儿却不管。他起诉到法院。说他每月房租1500,生活开销2000元。要求女儿一次性支付20万赡养费。女儿说出3个理由,驳回父亲诉求。法院这样判了。
8月9日,看看新闻报道一起父亲起诉女儿的赡养纠纷。
老谢有一个好工作,收入不错。但,一份高收入工作,也意味着要承担更多压力。
2012年2月,老谢因精神压力过大。办了停薪留职,前往山上修行。
老谢痴迷修行后,全家人的幸福生活就戛然而止。
2014年6月,老谢和原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要专心修行。
丈夫本是一个家的顶梁柱,老谢却要辞职修行,养家重担就压在妻子一人身上。
彼时,女儿才17岁。正是高中考大学的重要阶段。
所以,老谢的辞职,不管是从情感上还是经济上来说,都让母女俩不能接受。
妻子愤怒质问:你辞工,让我和女儿怎么过?离婚吧!
当月,二人结束了近20年的婚姻。
离婚时,老谢把一套99平市值225万的房产,和50万现金赠与女儿,作为抚养费和补偿。给前妻15万,他自己带着50万去修行。
老谢以为,他跟妻子解除婚姻,又给女儿足够费用,从此可以心无旁骛地修行。
他要远离红尘,在修行中找到开悟的自己。 为找到心中那方净土,他频繁更换地方。
光阴荏苒,山上的树木叶青了黄,黄了又青。每年,看着散落一地的落叶,他都会想起远在上海的前妻和女儿。
但老谢认为,既然下决心出家修行。就要从心底斩断一切。
之后10年,他辗转多地四处流浪。却没达到想要的结果。10年中,他的钱财几乎用尽,被迫在山洞内修佛,尝尽了他这辈子没尝过的苦楚。
10年之后,老谢终于无法忍受,决心还俗。
10年流浪,他身上所带的钱财几乎用尽。2023年6月,他向女儿索要每个月1000元赡养费。
老谢以为,女儿已经参加工作,每月1000元,一年也只不过12,000元,女儿应该会大方给他,可一年半中间,女儿却对他不理不睬。
老谢很寒心,当初离开家时,他把价值200多万的房产和50万现金都给女儿。如今他年迈体弱,女儿连每月1000元生活费都不愿给他。
他这才明白,人们常说要守好老窝老本,是有道理的。
之后,老谢把女儿起诉到法院。要求女儿一次性支付20万赡养费。
老谢提交证据,他在广州租房,每月房租1500元,每月生活开销要2000元。他当下没有大病。
老谢认为,他曾经赠予女儿价值225万的房产和50万存款。女儿已经长大成人,应该有能力支付他赡养费。
但因为他早年出家修行,和前妻以及女儿的关系都不太好。日常联系也不多,每月催促要赡养费不方便。他想让女儿一次性支付20万赡养费。
法庭上,女儿小谢说了三个理由:
第一,虽然父母离婚时,父亲留给她房产和50万存款。
但这些钱并非父亲一人财产,而是父母的共同财产,是父母共同协商后留给她的,和本案无关。
当时,她只有17岁,还未成年,父亲抚养她,也是法定义务。
第二,《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如果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成年子女支付赡养费。
也就是说,父母问成年子女索要赡养费的前提。是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
父亲才54岁,他因为修行不愿意去工作,却并未丧失劳动能力。
另外,2024年11月,父亲从祖父母和姑姑处得到64万,他却用来炒股,亏了9万,还剩55万。
因此,父亲也没有生活困境。
第三,自己2021年才工作,每月税前工资1万,去掉房租,生活衣食住行后,所剩无几。没能力一次性支付20万赡养费。
但她愿意每月补贴父亲适当生活费。
谁知父亲庭前庭后责骂自己,她决定不再补贴,请求法院驳回父亲全部诉求。
法院认为老谢手中有钱,且没有失去劳动能力,驳回他全部诉求,并判令他承担案件受理费80元。
有人认为,老谢离婚时,给17岁的女儿那么多钱,抚养费根本用不完,如今他生活困难,女儿给他20万,一点都不为过。看来,钱还是攥在自己手里为好。
其实,当时价值225万的房产和给女儿的50万,前妻的15万,老谢手中的50万,全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按照一人一半的话,每人可分得现金57.5万,房子一人一半。
可事实上,老谢前妻却只拿了15万。
因此,二人当时是共同商议,把房子给女儿的。
法律有规定,没有劳动能力且生活困难的父母,才可以问成年子女索要赡养费。
而老谢不具备以上资格。
至于女儿跟他不亲,从他放弃一切要修行时,大概父女间就有了隔阂。多年裂缝,并非一朝一夕可以修补的。
所以,父母不做让儿女伤心的事,儿女也不做让父母寒心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