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宗20年遗嘱把海外资产给宗馥利,那么她有权处置建浩的18亿,因为老宗和宗馥利签了协议。 那么给三个的信托最后必须会成立,但是,信托协议定的是21亿,但也可以是31亿41亿。 因为信托资金来源协议定了是建浩资金,现在信托还没有成立,那18亿还是公司的钱。 那么宗馥莉有权利用这18亿钱生钱,生出的钱成立三个五个八个信托,给私生子3个,其他给自己子女。 这也没毛病吧,毕竟协议没说;只能利用建浩资金成立3个信托,也没说几几年之前必须成立。 反过来说,如果老宗是穷光蛋一分钱没有,小宗有100亿,小宗答应老宗给弟妹10亿。 这个协议有效吧,那是不是现在弟妹就可以起诉小宗现在就给10亿?可协议没规定今年给吧?十年后给不行吗?
宗馥莉是完败,也许她都没想到她爸爸为了防止她干现在的事,有这张手写纸条时间,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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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月胡
宗庆后有关于信托的遗嘱完全是违法的。违法的遗嘱是无效的。
ray huang
那里法官说不定搞个弹性判决。
萍水相逢何必曾相识
夫妻共同财产,最后还得原配出来收场,原配若不同意建什么信托,说啥都没用,别说是什么婚前财产,老宗穷得叮当响,结婚之后才发家致富,与原配婚姻一直存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