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中年女子离婚后无家可归,正好父亲生病需要人照顾,女子在大哥家里跟父亲同住,

五分趣味事 2025-08-06 23:45:12

福州,中年女子离婚后无家可归,正好父亲生病需要人照顾,女子在大哥家里跟父亲同住,照顾父亲10年,期间拿钱补贴,父亲刚去世,女子就被大哥要求搬离娘家,女子哭诉:我没地方去了!

花阿姨是福州的一个普通中年妇女,离婚后就没地方住了。2005年,52岁的她回到娘家,正好赶上老父亲病得很重,需要人照顾。大哥说,让她住下来,方便一起照顾老爸。这一住就是十年,花阿姨每天都细心地照顾父亲:喂饭、帮他擦洗身子、清理卫生,晚上还得起来好几次照看。这十年里,她不仅出力,还出钱,大哥儿子结婚时她送了金饰,平时家里的菜也都是她买。花阿姨这么做,就是想让家里和和睦睦的。

可是,老爸去世后,花阿姨还没从伤心里缓过来,大哥就在葬礼上跟她说,让她搬走,因为儿媳觉得不方便。花阿姨一听,眼泪就下来了,说:“我现在能去哪儿啊?”大哥说,房子已经过户给儿子了,他也没办法。花阿姨没办法,只好找调解员帮忙,这事儿也在网上引起了大家的讨论,有人觉得大哥应该给花阿姨保姆的钱,也有人觉得一家人还是应该坐下来好好商量。

从法律上来说,如果花阿姨没有居住权或者什么书面协议,那她就不能强行住下去。但是,家里人还是可以坐下来商量个新办法,或者儿女们履行赡养义务。花阿姨这些年真的不容易,她的付出值得我们尊重,这事儿也提醒大家,除了亲情,我们还得有点法律意识,给自己留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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