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还是败给了金钱!浙江杭州,男子和女同事恋爱同居五年,为了表示诚意,他把工资卡

玄光旅 2025-08-06 00:57:43

最终还是败给了金钱!浙江杭州,男子和女同事恋爱同居五年,为了表示诚意,他把工资卡全部交给女友保管,女友给他2000生活费。不料,女友却提出分手,男子心有不甘,拿出他5年的收入证明,共70多万元,要求女友返还其中的60万,女友死活不可能归还! 话说在杭州这座繁华城市里,一对普通上班族本以为找到了真爱,同居五年男方连工资卡都上缴了,每月只拿2000块零花。可突然间女方说散就散,男方要回那60多万血汗钱时,对方一口咬定不还。这事儿听着就蹊跷,钱到底去哪儿了?感情和金钱纠缠不清,结局会怎样? 李林这家伙之前婚姻失败过,收拾包袱跑到杭州重新来过,进了公司当白领。没想到新同事刘芳一出现,就搅动了他的平静日子。刘芳年轻,身材好,工作勤快,两人很快就从同事变成情侣,还搬到一起住。刚开始一切顺利,李林各种小惊喜,节日转红包啥的,刘芳也慢慢接受。半年后,他们正式同居,买家具家电,过起小日子。五年时间眨眼过去,李林工资全进卡,刘芳管着,每个月给他转2000块当生活费。这在很多人眼里,是真心实意的表现,毕竟把经济大权交给对方,不是随便玩玩的态度。 可好景不长,两人相处久了,各种小摩擦积累起来。一次大吵后,刘芳决定分手。李林不干了,他算了笔账,五年收入70多万,扣掉零花钱剩61万左右,得要回来。刘芳那边呢,死活不松口,说钱花在两人生活上了,没剩多少,还说这是李林自愿给的,算赠与。结果,这事儿闹到媒体上,1818黄金眼报道了,瞬间全网热议。很多人觉得李林太傻,早干嘛去了,刘芳也让人看不懂,五年陪伴换来这结果。 从法律角度说,这案子挺有意思的。根据民法典,恋爱期间大额钱款如果是为了结婚目的,转给对方算附条件赠与,分手了条件没了,就能要回。像李林这样把工资卡全交给刘芳,明显不是小打小闹的红包,而是长期生活投入。法院一般会看双方意图和证据,李林有收入证明,能证明钱是他的劳动所得。刘芳得拿出账单啥的,证明钱真用在共同开销上,不然就构成不当得利,得还回去。啥是不当得利?简单说,就是没合法理由拿了别人东西,受损失一方能追回。民法典第122条明文规定,取得利益和损失有因果,没法律依据,就得返还。 再聊聊青春损失费,刘芳提这个,法律上根本不认。恋爱是双方自愿,男的女的都付出时间精力,谁也没欠谁。法院不会支持单纯因为同居就赔精神损害啥的,那样的话,感情纠纷全乱套了。社会上类似案子不少,好多情侣分手后为钱撕破脸,杭州这事儿只是冰山一角。数据显示,近年来同居财产纠纷案子上升快,尤其是年轻人不结婚就住一起,经济混着用,分开时麻烦大。专家说,建议从一开始就分清账目,别全交给一方管,避免后患。 这事儿反映出当下感情观的现实问题。现在人谈恋爱,物质掺和太多。李林一开始可能是真诚,但没想长远。刘芳管钱五年,习惯了掌控,散伙时自然不舍得吐出来。媒体报道后,网上意见两极,有人同情李林,说他被坑了,有人觉得他活该,谁让不结婚就上缴工资卡。1818黄金眼那节目,本来就爱挖民生热点,这案子一播,评论区炸了锅。有人分享自己经历,说同居前签协议才稳当,也有人吐槽现在爱情太功利,金钱成了试金石。 话说回来,李林的钱不光是工资,还有父母给的买房款,这部分更得重视。父母辛辛苦苦攒的,儿子谈对象就搭进去了,老人家得多心疼。杭州房价高,60多万够首付一部分了,丢了可惜。刘芳说钱花光了,用于生活,那具体花哪儿?租房、吃饭、旅游?五年两人,正常消费用不了这么多,除非大手大脚。法律上,谁主张谁举证,她得列出明细,不然法院偏向李林。 社会影响大着呢。这种案子一曝光,提醒大家感情别盲目。年轻人谈对象,甜蜜时啥都好,分手了就原形毕露。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离婚率高,同居纠纷也多,法院调解这类事儿耗时长。专家建议,恋爱时保持经济独立,共同开销AA或记账,别一方全包。杭州作为发达城市,生活压力大,钱事儿更敏感。这案子没最终判决,但从报道看,李林有胜算大。刘芳拒绝还钱,态度强硬,但法理上站不住脚。 接地气说,这不就是普通人遇到的破事儿吗?李林像很多上班族,工作累,感情寄托大,结果栽跟头。刘芳呢,可能是觉得陪伴值钱,但法不认。五年同居,没领证,啥保障都没。朋友圈里总有这样故事,有人分手后为手机钱吵,有人为车贷打官司。关键是预防,谈恋爱别光顾浪漫,钱事儿说清楚。媒体报道这案子,目的是警示大家,爱情美好,但现实残酷。 你们觉得李林能要回钱吗?刘芳的做法对不对?欢迎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说不定有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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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tang

tang

13
2025-08-06 06:40

没结婚就把工资卡上交,是不是傻呀!

用户11xxx41

用户11xxx41

9
2025-08-06 06:37

这临时老婆有点贵[吐舌头咯]

阿飞

阿飞

7
2025-08-06 06:18

男要回,二三十万都都没有要回来

子丑寅卯

子丑寅卯

4
2025-08-06 07:39

所以,谈过恋爱的可以接受,同居过的一定要慎重,同居时间长的坚决不要。二手货的不二手货暂且不说,就怕,你根本不在她心里,只不过是个她无奈情况下的替代品罢了

海上明月

海上明月

3
2025-08-06 07:37

就怕碰到女法官

宇宙乾坤 回复 08-06 07:50
年轻的,未婚的

我是擎天

我是擎天

3
2025-08-06 07:40

你自愿的,你不无辜

红袖添香爷读书

红袖添香爷读书

2
2025-08-06 07:56

男人就这么贱吗?

无所谓春夏冬

无所谓春夏冬

2
2025-08-06 08:06

活该,舔狗!

用户10xxx48

用户10xxx48

2
2025-08-06 07:49

遇到狠人,她后悔的机会都没有

用户10xxx48

用户10xxx48

2
2025-08-06 07:33

杭州生活成本高。男的不大气。当时给出去就应该考虑分手的可能性

用户11xxx99

用户11xxx99

2
2025-08-06 07:37

标准傻✘,没见过✘吗?风气就是这么给败坏了的。

cc

cc

2
2025-08-06 07:54

这属于嫖娼,嫖资应没收

用户10xxx44

用户10xxx44

1
2025-08-06 08:11

这脑子被骗活该。

悠然

悠然

2025-08-06 08:24

现在这个社会,谈女朋友还把工资上交,脑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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