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彭水法院对一起猎狗咬人致死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狗主人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赔偿受害者家属131万元。

2024年2月4日下午14:00许,重庆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的宁先生带着自家养的两只比特犬去遛狗,(比特犬是公安部门明令禁止饲养的烈性犬)大的一只宁先生用绳子拴住,小的一只就跟在他的身后。
途中宁先生急着上厕所,两只比特犬在他的身边打闹,宁先生嫌碍事,直接解开大狗身上的铁链放任两只比特犬在公厕门口自由活动,自己则安然如厕。

这时路人方某恰好经过此地,两只比特犬突然从身花带里窜出,大的一只死死咬住方某左侧颈部,小的一只比特犬疯狂撕咬方某的四肢。周边的几条野狗也先后加入到这场咬人大战当中,方某根本没有还手之力,场面一度失控,路人再怎么驱赶都无济于事。
宁某从厕所出来,几只狗将方某咬住不放,宁某也毫无办法,这时方某已经失血过多,失去了大声呼叫的本能。不一会儿方某就倒在血泊中,医护人员赶到现场,他们对方某仔细检查与急救,但已经无济于事,方某已经失去了生命。
最终经法医鉴定,方某颈部被比特犬撕裂,颈部外动脉破裂大出血,当场死亡。
近日,重庆市彭水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宁某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向被害人家属赔偿131万元,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家属出具书面谅解书。

一起烈犬咬死人事件,路人方某失去了生命,狗主人宁某为此被判三年有期徒刑,从此被记入犯罪档案,给自己和家人带来很多的不便,并且还要赔偿受害者家属13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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