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可以由主管部门任命,但每年必须接受全体教职工的民主投票决定去留。只要做到这一点,中国教育早就领先世界上百年了。 这是一个网友的评论,得到了许多网友的点赞。 现实中校长的任命非常随便,有些地方竟然是明码标价,这样上岗的校长,他会把自己当成服务者吗? 用利益输送上位的校长,很容易把教育功利化,好大喜功,他们往往会更关注那些能给自己带来政绩和利益的事情,比如大搞形式主义的校园建设,追求表面上的高大上,却忽视了教师和学生的真正需求。 让教师投票决定校长的去留,它的先进之处在于,权力得到简单,制度更加阳光,把校长推到服务者岗位上,而不是高高在上的管理者。 得民心者得天下,校长如果能做好服务工作,给教师创造出温馨的教学环境,学校教育质量一定会获得提升的。 让教师拥有选择校长的权力吧!这才是振兴教育之本。
考公不就是为了躺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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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77xxx74
这个建议好,只要60%的票就可以连任,提名由教育局主管部门提名,这样既权威又民主,关键是这样能让校长真正服务于学生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