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某开始反驳了,提出了六点。不过,似乎都不是很严谨。 针对第1点: 湿疹和自渎无必然逻辑关联,用“有湿疹不代表不会自渎” ,无法直接佐证事件中行为定性,属于牵强关联,不能以此模糊核心争议 。 针对第2点: 病历冒用、母亲未回应,不能直接推导事件关键结论。若要质疑,需拿出证据链证明其与核心争议(如性骚扰是否存在)的实质关联,单纯聚焦程序瑕疵,不代表能否定或肯定主要事实 。 针对第3点: 若论文存疑涉及事件关键证据,合理质疑是求证真相,并非 “报复”;且若论文存疑是因事件衍生出的证据瑕疵,公众追问也属对事实的合理探究,不能简单扣 “报复” 帽子。同时,维护权益与证据真实性需绑定,虚假证据会损害真正的权益维护逻辑 。 针对第4点: “不是诬告” 需基于证据。若指控缺乏关键事实支撑、存在逻辑漏洞,不能仅因 “不是恶意凭空” 就判定,需结合证据链判断是否存在误告、证据不足等情况,不能直接定性 。 针对第5点: 倡导女孩维权是对的,但前提是基于真实、无瑕疵的事实。若指控证据存疑,不能用 “女孩该怎么保护自己” 的情感绑架,回避证据真实性讨论。合理维权应建立在事实清晰、证据扎实基础上,否则易让维权变舆论裹挟 。 针对第6点: 性常识科普是客观知识,但不能用 “性常识多样” 直接判定事件中行为性质。需结合具体场景(如公共场合、行为是否具备自渎的明确特征等)、证据(如动作连续性、当事人主观意图旁证等)综合判断,不能靠 “性常识多” 强行关联定性 。 另外,这个事件的本质问题根本不是男子有无自渎动作,而是女生不依不饶追杀人家十族的态度让人匪夷所思。更何况她竟然盯着人档部长达两个小时。过度敏感,过度维权其实就是女拳。本来可以马上一走了之的事,导致后面执拗的追杀,就是很过分了。杀人不过头点地,她是冲着别人家破人亡去的,这个一个属于性骚扰的仇恨? #谁才是华为系SUV的价值优选#
据悉,“武大图书馆性骚扰”事件发生后,《南方都市报》记者曾经采访杨某某的一段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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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华秋实
此渣女必须严厉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