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当地法院8月1日对一起非法集资案作出裁决,涉案三人被判处无期至十余年刑期不等。 大连市中级法院对金成等三人非法集资案公开宣判。金成因犯集资诈骗罪、洗钱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李晶因犯集资诈骗罪、洗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曹靖宇因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半,并处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三名被告金成、李晶和曹靖宇在未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开展非法集资行为。自2016年4月15日至2023年10月8日,金成等人以实际控制的多家公司非法吸收10万余名集资参与人资金107亿余元人民币,造成八万余名集资参与人损失73亿余元人民币。 法院指出,为掩饰、隐瞒集资诈骗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金成、李晶分别指使他人将非法集资款项通过提现或转账等方式,向其他公司或个人账户转入,由他人为金成、李晶代持股权、债权、房产、股票等。
大连市当地法院8月1日对一起非法集资案作出裁决,涉案三人被判处无期至十余年刑期不
寰球鱼
2025-08-02 17:3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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