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六安市霍山县景秀蓝湾小区一业主私挖约300平方米地下室的违法行为引发关注。该行为导致整栋住宅楼出现结构性损伤,32户居民家中墙面开裂,经专业机构鉴定,该楼安全性等级已降至Cu级,属于C级危房。
据了解,涉事业主为掩盖施工行为,采取白天挖地、凌晨运土的方式。同楼住户因日常工作繁忙未能及时发现,直到一位业主白天回家做饭时才察觉异常。此时,整栋建筑已出现多处裂缝,窗台大理石断裂渗水。
更值得关注的是,小区物业早在施工初期就已发现该问题,并于7月份向涉事业主下达整改通知书。然而,在后续一个月内,物业并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施工,也未及时向城管部门报告。直到住户多次向有关部门举报后,施工才被彻底叫停。
类似事件在全国多地时有发生。2023年上海就曾出现业主私挖地下室导致周边房屋开裂的案例,涉事业主最终因危险作业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并承担百万元修复费用。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内的违法装修行为负有制止和报告的责任。物业以"没有执法权"为由推诿监管职责的说法难以成立。事实上,如果物业能及时介入并上报相关部门,完全有可能避免事态恶化。
目前,涉事业主已被依法逮捕,受损房屋正在进行基础加固。但这起事件暴露出的物业监管缺位问题值得深思。要杜绝此类安全隐患,既需要物业履行巡查职责、及时上报,也需要执法部门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唯有各方责任到位,才能避免"一人挖洞,全楼遭殃"的悲剧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