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石家庄7月29日电(记者祝龙超)“家里老人是河北的医保,在天津做了两次核磁复查,总共花了3000多,结果仅报销300多,原因说是报销项目明细对不上。”近日,网民王先生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反映自己遇到的问题。
据王先生跟记者反映,他母亲今年2月份和4月份,分别在天津两家医院做了增强核磁复查,因为天津无法给门特报销核磁项目,只能回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老家报销。然而在河北省医保局的医保报销目录上,“磁共振平扫”和“磁共振增强扫描”属于医保报销范围,而王先生提供的报销明细上写的是“磁共振成像”和“磁共振增强成像”。
“工作人员说录入系统中没有对应的项目,没法录入。”王先生说,“我感觉就是马铃薯和土豆的区别,其实是一个项目,叫法不同。”
“磁共振平扫”和“磁共振成像”是不是一回事儿?“磁共振增强扫描”和“磁共振增强成像”又是不是一个项目?
收到网民留言后,枣强县委高度重视,责成枣强县医保局进行专题研究,并在第一时间解决网民反映的问题。
7月17日上午,枣强县医保局对网民反映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由分管局长牵头,综合业务股、城乡居民医保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具体办理,全程就该问题进行跑办。同时,工作人员就网民反映的“磁共振成像”和“磁共振增强成像”检查项目报销问题,到市医保局进行政策会商。
7月18日,枣强县医保局委派分管局长和城乡居民医保中心主任持患者提供的医疗费用资料前往天津市肿瘤医院、天津市河西区医疗保障局对接相关政策。枣强县医保局工作人员先与天津市肿瘤医院医保科、物价科、放射科负责人沟通对接,后经天津市河西区医疗保障局分管负责同志与天津市医疗保障局价采处对接沟通,天津市肿瘤医院为县医保局出具了相关文件和情况说明,这些文件资料为解决患者因两地政策差异造成的不能结算问题提供了办理依据。
7月19日(周六),枣强县医保局再次召开专题会议,结合与天津市肿瘤医院、天津市河西区医疗保障局对接情况及出具的文件资料,议定将天津市肿瘤医院门诊发票及费用清单中的“磁共振成像”和“磁共振增强成像”项目,用“磁共振平扫”和“磁共振增强扫描”替代录入,进行系统结算报销。同时于当日下午,将网民检查费用进行了报销结算,并将报销情况告知了网民。
王先生对县医保局表示非常满意,“非常感谢他们,周末也没有休息。”
针对此类问题,枣强县医保局表示,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举一反三,加强与上级相关主管部门沟通联系,积极向上级反映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争取政策支持。同时,以网民反映问题为工作切入点,进一步提升便民服务能力,改进工作思路,创新工作举措,切实推动解决急难愁盼,让群众可感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