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州,一14岁女孩初中没毕业就辍学了,跟着大一岁姐姐出去闯,因涉世未深,被MCN忽悠做了主播,被一份5年合同套牢,各种不合理条款,还遭到“变 态”管理,每天直播6小时起步,完不成任务当众罚蹲唱、被男老板倒立抱起。女孩发烧时,遭捏鼻灌药逼上岗,男主管随意进出女生宿舍。结果,女孩做了6个月才发了1.3万元工资。女孩无法忍受,选择解约。没想到,公司却向女孩索赔近2万,咬定"女孩违规害账号被封"造成损失。 2025年7月28日,据封面新闻报道,发生一起MCN违法招收未成年孩子做主播并违规管理的案件,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2023年9月,初二辍学女孩小云独赴济南“闯世界”,与某传媒公司签订《主播独家合作协议》,彼时,小云才14岁。 家属看到这份合同条款时,指控这份合同堪称“卖身契”,里面暗藏各种不公平、不合理的致命条款。 合同约定5年合约期,小云每月直播要超过27天,日均直播时间要不少于6小时,月刷量指标1.5万元,未完成则扣薪。 小云直播的全部收益由公司代管,但所有税费及工作成本则由小云自己承担,公司概不承担。 小云如擅自接活动赔50万、劝诱同事离职赔50万、透露合同内容赔50万,赔款金额之巨,难以想象。 合同到期后,公司有优先续约权,而且包括自动续约条款。 在履约过程中,小云一旦未达直播指标时,被罚当众蹲地唱歌,聚餐时,还会遭男老板倒立抱起。 小云发烧期间,男老板闯入女生合租屋“捏鼻灌药”逼其直播。 小云合计工作6个月,总收入1.3万元,远低于合同保底6000元/月承诺。 有人说,既然母亲李丽已经签署了监护人同意书,那么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了。 《民法典》第19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本案中,小云与公司签署主播合约时,年龄才14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外签署协议,需要经过监护人即母亲李丽的同意,否则不具有法律效力。 小云所签署的合约,包括5年长约、日均6小时高强度直播、50万元天价违约金等条款,明显超出14岁辍学小云的认知能力和风险判断力。 合同要求承担交通、住宿等费用,且收益由公司代管,实质形成人身依附性,非普通“合作”关系,该等内容对小云极为不利。 公司事后要求母亲补签《监护人同意书》的行为,属于事后追认,从形式上貌似可以让合同有效,但是,追认仅针对合同效力本身,不改变签约时合同本身违法性导致无效的情形。 若签约时存在欺诈、胁迫,如隐瞒合同关键条款,或条款本身显失公平,追认亦可能无效。 关键是,《民法典》第35条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 即便不考虑小云签署的合约本身没有效力效力瑕疵,但因监护人李丽签署监护人同意书对小云不利,该追认也不应发生任何效力。 因此,母亲李丽签署了监护人同意书,小云签署的合约依然不发生效力。 有人说,公司的“变 态”管理严重侵害了小云的身心健康,小云有权拒绝继续履约。 《劳动合同法》第56条规定,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在履约过程中,公司对小云存在捏鼻灌药、强行进入住所、当众体罚倒立、蹲唱等,均属于严重侵害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也未尽到基本安全保障义务。 小云在这种情况下,有权拒绝继续履行合约。换言之,小云因人身安全受威胁而离开,属合法解除权行使,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186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也就是说,小云母亲不仅不需要承担公司所主张的索赔责任,还可以向公司主张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等。 对此,大家怎么看?#头号创作者激励计划#
山东德州,一14岁女孩初中没毕业就辍学了,跟着大一岁姐姐出去闯,因涉世未深,被M
碧海潮生情自悠
2025-07-29 03: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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