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释永信的评价比较离奇的非储殷和宋清辉莫属。他们观点的一致性就是释永信对少林寺的发展功不可没。储殷的表述还装的高大上一点,认为和尚“推动了少林寺的国际化”。宋清辉显得差一个档次,从少林寺财政收入对比证明和尚“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不能一笔抹杀”。
释永信出事,不少储殷宋清辉这样的人为释永信开脱,把犯罪和商业成功混为一谈,就好像只要挣了钱,就能法外施恩,减轻罪罚。持有这种观点的不在少数,实际是对法制的藐视,如果这样,法治是可以通过金钱收买的;贪官因为曾经的业绩和功劳而摆脱追责的惩罚。
另一种观点是,释永信的三宗罪,到底是否适用于国家法律。对于宗教团体,同样有着管理条例的约束,同时《刑法》对宗教团体管理人员和财物的使用,都有明确规定,而且有宗教管理局和统战部门予以监管。
释永信触犯的,都在刑律追究责任范围内,从道德层面讲,也是破坏公序良俗的。
以为遁入空门就能逃避法律制裁,那是小说看多了。
飞鱼做广告的鱼
把这两个傻B也抓起来